延安农民无证驾驶受照顾 罚款转办证拘留变学习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者,公安部门可对其处以罚款并可行政拘留。但在延安,如果身份是农民工,而且是首次无证驾驶,那么,公安将把对其的罚款转成为车办证费用,拘留也会转成法律培训。
农民工首次无证驾驶获“照顾”
这项专门针对农民工的措施,是延安市公安局日前发出的《关于对进城务工人员无证驾驶三轮车、农用车行为处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特别规定的。《通知》要求,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对首次发现无证驾驶的进城务工人员,以批评教育为主,督促其尽快办证,其所驾驶车辆应交由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必须罚款处罚的,不得附加行政拘留处罚;行政处罚事前告知后自愿立即办证的,应将罚款转为其办证费用。情节特别严重,必须附加行政拘留处罚的,要积极查清其家庭情况,如确有家庭非常困难、本人或近亲属重病、婚丧嫁娶、升学、招工等情况的,暂缓执行。已经执行的,要按照公安部《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的规定,准允暂予离所。
延安市公安局法制处一负责人昨告诉记者,辖区交警部门在执行拘留过程中,已经实行把拘留转为对农民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培训和学习。
“特别照顾”不包括城市居民
法制处负责人还解释,这两项特别照顾政策由于只针对农民工,所以,它并不适用于城市居民无证驾驶三轮车、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对于无证驾驶者,交警部门将先行核查驾驶者的身份,核实确系进城务工人员后,才启动上述特别程序。如果是城市居民,仍依法对其处以罚款或附加拘留。
法制处负责人表示,公安局这样做的考虑是,农民工属于城市弱势群体,其造成首次无证驾驶的违法事实,多数都是出于省钱的目的。
另一方面,农民工刚开始进城闯荡,买一辆三轮车往往是其立足城市的重要依托,如果因为初次违法,就又是罚款又是拘留,那么等于直接毁掉了农民工的饭碗,让其丧失生存的机会。
执法中发现法“不好使”
记者昨日走访了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首批已经有27位农民工因首次无证驾驶三轮车接受了处罚上的“特别照顾”,这些正在办公室接受学习的农民工大都对照顾政策表示感谢。
大队教导员说,这些政策缓解了他们执法中的困境。“以往连罚带拘留并不好使,一方面农民工见了交警就跑,往往两三个交警都拦不住他们;另一方面,拘留过后,农民工在交通法规方面没什么长进,跟我们之间的对立情绪却越来越严重。现在把罚款转为办证费,把拘留转为培训学习,我们执法顺畅了,三轮车统一接受管理了,农民工从感情上还感谢我们。”本报记者 康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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