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1月11日(汪恩民赵晔娇)今天,记者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获悉,截止今年上半年,浙江五年已累计治理废弃矿山达到1226个,治理面积2402万平方米,治理率达76%以上。
浙江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王功逸表示:“保护与治理矿山生态环境是浙江建设"生态省"的重要内容之一。
”据悉,浙江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共有8000余家,其中无法自然恢复,需要治理的有1600余个,面积3500余万平方米。截止2008年上半年,已累计治理废弃矿山达到1226个,治理面积2402万平方米,治理率达76%以上。
“除了治理废弃矿山,浙江绿色矿山创建工作也初见成效。”王功逸表示,自从2005年,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创建绿色矿山的试点以来,已经先后制定了《浙江省绿色矿山创建指南》、《浙江省省级绿色矿山创建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绿色矿山的文件。
据悉,浙江第一批10家省级绿色矿山已经建成,这些矿山企业已经达到矿产资源利用集约化、开采方式科学化、生产工艺环保化、企业管理规范化、闭坑矿区生态化等标准。此外,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浙江要求在建、拟建矿山应当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这些被命名为省级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可在治理资金补助、扩大采矿权、矿山生态环境和享受矿产资源补偿等四方面享受鼓励政策。
下一阶段,浙江省已经决定在全省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活动,预计到2010年该省废弃矿山治理率可以达到90%以上,并建成绿色矿山150座以上。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