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厅质疑
为何要收去年费用? 音集协去年1月19日曾发过一份—“关于向卡拉oK歌厅收取音乐作品使用费的公告”。
由于当时音集协还没有经过国家民政部审批成立,属“非法组织”,所以K厅均不承认其“收费主体”地位。这也是导致版权费收取一再“碰壁”、延期的关键原因。
今年5月,音集协终于拿到了“身份证”,才开始与该协会会员签订相关的版权管理协议,并取得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的合法权利。
鉴于此,昨日Ktv经营者们集中质疑的一大问题是:去年音集协还是个“非法组织”,那非法组织发布的所谓“收费公告”,在法律上怎么可以算有效呢?K厅凭什么要补交去年一整年的版权费呢?这根本就缺乏合法性和合理性。
收费标准如何定的? “我们很感激黄会长为我们争取利益,他做了很多努力。但我们只委托他去跟天合公司谈判,从没有委托他"做决定"”。
昨日必爱歌娱乐有限公司负责人黄杰向记者“爆料”:称黄世球他们与天合进行利益博弈的整个过程,完全不了解,“不知道他是怎么去谈的,都谈了些什么。直到前几天,他召集我们去开会,就说"大家开始缴费吧,去年和今年的标准都是4元/天/包房",没有商量余地了,都定下了……”
而与会的其他业主也直言:没有机会向音集协反映自己的观点,黄会长和天合最后共同敲定的“标准”,并不能代表他们的意见。
“我们对这样的收费标准表现出很大怀疑,很失望”。而更有部分K厅老总还透露,谈出“4元/天/包房”标准的,并非客观原因,完全是人为因素。“就我们了解到,黄世球在天合还担任了监事,并且参与了股份的”。
天合是否具备资格? “如果不是从报纸上了解,我们根本不晓得来跟我们收钱的天合公司是一家怎样的企业。”很多业主这样描述,“这几天确实有天合的人来找我们,见了面,递了张名片,就开始单刀直入收钱的事项了……”
“一家企业,怎么能有资格来代表国家收取版权费呢?它真的有权代表音集协来开展收费工作么?”K厅业主们非常希望天合公司能提供更进一步的法律条文,以证实其作为一营利性质的企业法人,代表一非营利社团(音集协)法人收费的合法性。
未授权作者怎么办? “我们现在好害怕,怕音集协来收完版权费后,其他没有授权它代收费的词曲作者,音像公司不断来找我们要版权费,那这个"虎口"该怎么填满啊……”业主们反馈他们有收到音集协的一份“委托书”,就说委托天合去收费,但是没有说委托天合帮他们处理遇到的任何版权费问题。“在与音集协签订了音像制品权使用合同后,是否可以免除不是音集协会员的其他音像版权人的侵权指控呢?这些音集协和天合一个字都没提过”。
为何未定明年标准? 音集协规定,现在谈判的收费标准,只适用2007年和2008年,到了2009年就无效了。而且官方暂时也没有出台2009年的收费标准。这让业主们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到了明年,还要再重新谈论这个标准呢?音集协的规划怎么这样短期性?”
而且业主们很头疼,你不公布2009年的收费标准,就导致整个经营成本不可预测,到时标准过高,K厅又要突然再度涨价,消费者一定是吃不消的。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