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陈世国 通讯员 康志强
应聘家教 大学生遭捅20多刀 去年5月1日,时年21岁的泉港人刘某来到惠安县洛阳镇杏田村下墓山踩点,打算以聘家教为由,将大学生骗至山腰后再抢劫。次日下午2时许,泉州某大学男生胡某被骗至半山腰,刘某乘其不备,持刀捅向胡某腹部,胡某逃往山下,终因体力不支跌倒在山脚下。
刘某追上后,继续朝胡某的胸部、腹部等部位连捅20多刀后,从胡身上搜走手机和120多元现金逃跑。同年5月19日,胡某已经腐烂的尸体被发现,4天后,刘某被警方抓获。
另有两起死刑判决案件。一起是2006年9月24日,时年19岁的重庆人杨某受人指使,纠集他人持刀棍打砸晋江陈埭梧埭某菜摊,遭到对方的反抗,引发殴打,导致摊主母子双双被刀捅致死。
另一起是2005年4月25日凌晨1时许,时年21岁的江西人吕某及其同伙,在石狮市九二路某KTV与另一伙人发生纠纷,双方发生互殴,吕某等人随后持开山刀回到KTV,误将无辜客人董某当成报复对象,当场砍死。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3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劫罪判处刘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吕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判决后,3人均不服,分别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维持一审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可一审判决和二审裁定。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