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成功了。
一个黑白混血儿,一个在没有父母陪伴的环境中成长的人,一个从名牌院校毕业却投入贫困社区工作的人,一个在大多数人怀疑目光中走向既定目标的人。
贝拉克·奥巴马,已经在美国创造了一个奇迹——接下来还有多少?
篮球场是奥巴马结识白人密友的地方 与美国往届总统候选人相比,奥巴马的身世不同寻常。
他于1961年出生在夏威夷,父亲是一名肯尼亚留学生,母亲是来自阿肯色州的白人女子,两人在夏威夷大学念书相识后结婚。但在他两岁的时候,父亲就离开家,前往哈佛求学,随后返回肯尼亚工作,奥巴马由母亲抚养长大。
随后,母亲再婚,嫁给印度尼西亚一名石油公司经理,带着10岁的奥巴马前往印尼生活。在此期间,奥巴马第一次目睹了第三世界国家的贫困、饥饿和疾病。然而,这段婚姻也没有维持太久,母亲离异后带着奥巴马回到夏威夷。但她因工作需要重返印尼,只能把孩子留给她父母照顾。所以,奥巴马的青年时代就在没有父亲、母亲也不在身边的环境中度过。
在奥巴马第一本自传《来自父亲的梦想》中写道,他的童年生活比同龄人更加混乱,因为他在黑白两种血液中挣扎,毕竟当时两种族裔通婚在美国并不常见。也正因如此,他可以理解黑人和白人两种文化,给他后来的从政生涯奠定基础。
据奥巴马的亲戚朋友介绍,奥巴马尽管从小聪明,喜欢阅读,但丝毫没有显露出希望从政的迹象,只是喜欢和朋友在一起打篮球、高尔夫和扑克。他对篮球格外痴迷,经常连续投篮到深夜。作为一个黑白混血的孩子,他在矛盾中寻找自己的定位,而篮球是他最好的心灵避难所。他后来在书中说,篮球场是他结识白人密友的地方,因为在那里,作为黑人不会是一种劣势。
在这样的成长环境中,奥巴马学会了独自处理问题,就像一个“孤独的旅行者”。
从基层社区到美国政治家摇篮 奥巴马在进入加州洛杉矶西方学院后,放弃原来的名字贝里而开始使用现在的名字。他在校园内为人自信随和,也开始参加政治活动,在反种族隔离集会上讲话。其间,他开始考虑一个问题:为什么不能从基层做起,给这个国家带来变革。
为了开拓视野,奥巴马进入纽约哥伦比亚大学,获得政治学学位,并在纽约工作一段时间。其间,他的父亲在肯尼亚发生车祸去世,他也第一次回到父亲的故乡拜祭。
在寻找自己定位和生活方向的过程中,奥巴马做出了重大决定,辞掉在纽约的高薪工作,迁往芝加哥,在这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内接受了一份收入非常低的社区工作——在南部贫民区发动人们参政,发出他们的声音。
据当时的同事说,奥巴马看上去年轻稚嫩,但作风踏实,相当有组织能力,就算有些人相处不来,他也能与他们共事,完成一项工作。他总是说,“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所以不要在工作中掺杂感情色彩。
在芝加哥,奥巴马学会结盟的力量和发展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但遇到不喜欢的事情,他也会变得强硬和咄咄逼人,当然,也会给自己留有回旋余地。此外,在三年社区活动中,他也变得更加实用主义。他感到,这种努力尽管能改变一些人的生活,但不能改变美国社会。因此,奥巴马决定从政,前往美国政治家摇篮的哈佛攻读法学硕士。
在哈佛法学院,奥巴马逐渐成为风云人物,并担任知名专业学术月刊《哈佛法学评论》的首位黑人主编。凭借这些资历,他在毕业后拥有大把选择,然而他还是决定返回芝加哥,继续其社区工作。
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后来成为奥巴马夫人的米歇尔。在第一学年暑假打工期间,奥巴马在芝加哥一家律师事务所结识了当时作为他顾问的米歇尔,并很快与这个同样出身于工薪家庭的哈佛毕业生相爱结婚,后来还生育了两个女儿。
这次返回芝加哥,奥巴马目标明确,要谋求政治前途。他先从事社区基层工作,动员当地百姓注册选民,成功发展了数以万计的人。他的同事说,那时奥巴马非常直率,从不拐弯抹角,有什么话都放在桌面上讲。与此同时,奥巴马加入了一家拥有政治关系网的小型律师事务所,负责民权案件。此外,他还兼任芝加哥大学宪法学教授。
当时,奥巴马一家住在芝加哥大学附近一处种族混居的社区,周边生活着不少持有激进派政治观点的知识分子。在此期间,他也结识了不少民主党内有影响力的人和政治捐款者。在他们眼中,奥巴马具有全面的政治才能,喜欢与人交往,倾听他们的心声,并且有卓越的能力建立同盟关系。
对于那些不喜欢奥巴马的人来说,他是一个工于心计的政客,但对于喜欢他的人来说,他是一个聪明和有条理的实干家。
在芝加哥大学12年教书生涯中,在法学院开了3门课的奥巴马,还有时间参加了5次政治选举,包括三次伊利诺伊州议员和两次国会议员竞选。据《纽约时报》报道,芝加哥大学的教授们经常在一起讨论学术问题,但奥巴马却极少参加。芝大法学院的哈钦森教授说:“我认为他跟谁关系都不好,除了同为宪法学教授的卡斯·松斯坦。”而松斯坦后来成为奥巴马竞选班子的顾问。
2000年在参选美国国会议员的提名战中,奥巴马以一票之差败给了对手。当时芝加哥大学法学院院长丹尼尔·菲谢尔找到奥巴马,委婉地告诉他“你的政治生命已经结束了”,并提供给了他终生教授的职位,但奥巴马拒绝了。虽然教书可以让他得到满足和比议员高得多的工资,但他显然志不在此。从他后来的竞选演讲可以看出,奥巴马一直在芝加哥大学的讲台上积蓄力量。
受到克里赏识的政治新星 2002年,奥巴马决定竞选参议员,并成为民主党政治新星,后来他获得总统候选人克里的赏识,受邀在2004年民主党大会上做主题演讲。演讲中,奥巴马充分展示了自己的口才,用激情和精心雕饰的语言呼吁结束党派分歧,让政治给百姓带来希望。这一晚,他终于走上全国政坛。同年11月,奥巴马当选联邦参议员。就任后不久,他就开始筹划总统竞选。
奥巴马没有显赫的政治背景,他所依靠的力量大多来自多年来培养的“关系”,比如他竞选阵营的顶级顾问戴维·阿克塞尔罗德,就是他近20年的好友。1992年,奥巴马参与前总统比尔·克林顿的竞选,与志愿者贝迪鲁·萨尔茨曼共事。萨尔茨曼对奥巴马印象深刻,牵线让奥巴马和戴维·阿克塞尔罗德会面,两人一见如故,阿氏被奥巴马引为知己,成为其“关系圈”中重要的人物。而这位专为议员、市长担任顾问的挚友,在此次美国大选预选的初期,就成为奥巴马竞选阵营的顶级顾问。
奥巴马的另外一位政坛密友则是已被他宣布为未来白宫办公厅主任、与他曾同为伊利诺伊州国会众议员的拉默·伊曼纽尔。现年48岁的伊曼纽尔曾是前总统克林顿的助手,2002年当选众议员,目前他是众议院民主党党团会议主席,是众议院第4号人物。他与奥巴马一样,也来自芝加哥。
在长达22个月的竞选过程中,奥巴马对自己的定位把握得很小心,既要作为一个美国政坛的新面孔和局外人,又要为符合总统一职要求而展现出他的才识和勇气。在竞选集会上,奥巴马有着突出的发动民众能力。令美国民众最受鼓舞的是,奥巴马并非让他们相信他带来了变革,而是相信他们自己能实现这种变革。
随着这种信任的逐渐加深,加入其“圈子”的政治和经济界人物越来越多,包括为其寻找副总统竞选搭档的前总统约翰·肯尼迪的千金卡罗琳·肯尼迪和掌管美国最大对冲基金之一Citadel投资集团的亿万富翁肯·格里芬。
从在艾奥瓦州举行的首场总统预选“开门红”到2月连赢10场预选夺得领先地位,再到6月稳获总统候选人资格,11月当选总统,奥巴马作为少数族裔候选人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第一,与他的竞选团队成功的策略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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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来源:《环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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