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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效仁
“民生工程”资金要提高质量和效益,同样不能缺少受益者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否则,仍有可能被挪用或侵吞
用“雁过拔毛”形容一些官员的贪婪一点儿不过分。贵州省劳保厅原副厅长杨锦福通过把持各种审批权限等方式,多次收受贿赂87.2万元。
据报道,此案仅是贵州一些市、县劳保部门与一些社会培训机构勾结,弄虚作假,大肆套取农民工就业培训资金系列窝案的“冰山一角”。
为广大农民工免费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本是惠民之策。一个制造大国需要充裕的基础性人才作为强大的支撑。同样,在城乡二元化格局造成的差距扩大化的背景下,农民也迫切需要技术性救赎,以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免费技能培训正是农民作为弱势群体享有的民生权利之一。但这一政策在不少地方存在着严重的“跑冒滴漏”现象。
根据有关规定,每培训一名农民工,培训机构可获得500元~800元财政补贴。各级劳保部门负责审批职业培训学校、下拨培训指标,并认定培训合格后的实际人数,培训学校据此向财政部门申请补贴。一些官员和培训组织者正是利用“近水楼台”的便利,采用种种手段侵吞专项资金。个别社保干部甚至不满足于收受贿赂,干脆自己临时成立学校直接套取资金。
物必自腐而后虫生。正是由于主管部门本身的贪渎,才导致了一些社会办学机构视这一“民生工程”为敛财捷径,搞虚假培训,疯狂套取国家资金。按规定培训农民工不得少于80课时,须受培训者户籍输入地确认其身份属实,且不得重复方才有效。可一些数培训学校“打点”了职能部门之后,随便找几个人作为教师便开班“培训”,糊弄一天半天,将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等户籍信息骗到手便申报补贴。如此系列窝案的发生,不仅使国家资金遭受巨大损失,玷污了惠民政策的纯洁,更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因为,每位农民工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虚假培训势必使农民失去了提高素质脱贫致富的机会。
除了腐败官员自身原因之外,制度存在漏洞也是值得注意的:没有制定规范文件明确资金补贴办法,监督检查措施也不完善,只凭学员花名册等简单资料即可申请补贴,有关部门对官员参与办学也未明令禁止,对权力行使缺乏有效约束,对培训机构的设立缺乏严格审查,对培训的质量和效果缺少监督管理等等,这一切都致使内外勾结套取资金成为可能。
解决问题需要各项有关制度完善,但是最根本的是作为受益群体的知情、参与、管理和监督权利不能或缺。从实际情况来看,农民工对培训内容、学时、经费等具体政策并不知情,既无权参与对培训机构的资质审查,也无权对培训质量的优劣考评充分表达意见,对内外勾结侵吞专项资金,更是缺乏监督说不的权利,以至于受到侵害后亦无主张权利、伸张正义的救济渠道,只能眼睁睁看着职能部门和办学机构上下其手、狼狈为奸。
回到新闻上来,据报道,国务院会议近日确定了当前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等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至2010年底将投资4万亿元。在这种背景下,如何防止“跑冒滴漏”,力避民生工程成腐败的温床,除了严查腐败、堵塞漏洞、严格标准和准入门槛、将违法者逐出市场外,更在于建立和健全由受益者群体参与的监督制约机制。比如成立以工会、教育、审计、农民工参与的监督机构,由其来选择培训机构,考评培训质量,决定补贴资金的发放,方能使农民工培训取得实效。毕竟,“民生工程”资金要提高质量和效益,不能缺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管理和监督。否则,仍有可能被挪用或侵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