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成警世教材
1950年出生的陈水扁,在2000年替民进党取得台湾地区“执政权”,给了民进党“新希望、大未来”,2004年陈水扁二度胜选,一时间,全台湾好像非民进党莫属,如今陈水扁一家卷入洗钱案、“机要费”案,个人政治生命告终,过去8年像是梦幻泡影。
陈水扁从台北市议员开始连年征战,每赢一次,他的阵容、班底就扩张一次,“立委”时代更曾一次聘请20多名助理,声势浩大,跟着他的人都觉得自己前途不可限量。
2000年选“总统”,多少企业家,选票、钞票同步奉上,2004年再次当选,他虽是“立法院”弱势的“总统”,却是党内强势的第一号人物。有钱、有人,对陈水扁如虎添翼,更进一步演变成“政治托拉斯”,垄断了党内外资源,一统了“府、院、党”。
权力来得太快,身边幕僚童子军一跃成为施政的核心。有权有势后,一票人等转而在更高竿的金权游戏上乐此不疲。陈水扁“执政”后期,已经不是“台独”的精神领袖,不是“民主自由”的信仰者,而是“立志、努力、成功,但随即堕落”的警世教材。
2008年,他走出政坛红地毯,另一端却是通向法院,“机要费”案、洗钱疑案,让他翻不了身。个人最后的剩余价值,则是印证权力使人腐化这句老话。
据《厦门日报》
台湾媒体报道说,陈水扁涉嫌洗钱案、“机要费”案、企业贿款、侵占“机密外交”款项、龙潭购地等弊案,一旦最后认定为犯罪事实,他至少要被关上30年,将在狱中度过晚年。
台检方特侦组发现,陈水扁涉嫌“机要费”案中,利用职务之便的贪污罪刑期,至少10年起步;洗钱罪刑5年以下;泄密案刑期5年以下;再加上他可能也有涉嫌的安亚项目和龙潭弊案,刑期加起来最少要被关30年。
陈水扁入狱,他的太太吴淑珍也难逃刑责。吴淑珍还涉嫌“机要费”案、洗钱案、SOGO案及企业行贿等案,除了已经遭起诉的“机要费”贪污罪刑期10年以上,伪造文书刑期5年以下;还有洗钱案中,如果与公务员涉嫌图利企业共犯图利罪是5年以上,如果有收钱则是贿赂罪7年以上,洗钱罪行确立则判处5年以下。
特侦组还可能再从SOGO礼券案或南港弊案中,增加吴淑珍的共犯图利罪或贿赂罪,这些刑期加起来也要30年。 中新
姓名成编号检查要裸体
狱中七大难堪等着陈水扁
陈水扁一旦入狱将面临七大尴尬,对此,台湾媒体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第一,戴着手铐进监狱。一般被告都是戴着手铐坐上囚车被送往看守所,对陈水扁这样的被告,要不要礼遇让他免戴手铐?
第二,入狱检查要裸体。按照常规,被告一踏进看守所,就需先脱光全身衣物接受检查,且需脱光弓着身子咳嗽两声,以便检查肛门有无藏放异物,这是进看守所安检的必要程序。陈水扁是否要接受这样的检查?
第三,同居狱友是刑事犯。被告进了看守所,都会住在两人一间的囚房,陈水扁要与一名刑事案疑犯当“同窗”,在小小的囚房里,两人拉撒睡都在一起。此外,陈水扁在囚房里面的生活,连上厕所甚至擦屁股的动作,看守所的监视器全都24小时录得一清二楚。
第四,贴身保镖不见了。陈水扁目前仍由“国安局”提供8到12名保镖,但他进了看守所,保镖并不会跟进去,过去8年前呼后拥的大批保镖突然没了,初期他一定很难适应。
第五,狱中活动无特殊。进入看守所,在早午晚餐开饭时,陈水扁如需和其他被羁押疑犯在餐厅集体用餐,大家的目光让他羞愧难当;如果陈水扁也要下工厂,与其他在押疑犯一起劳动,他绝对很难堪。
第六,囚犯编号替代姓名。进入看守所,陈水扁就不再叫“陈水扁”或“陈先生”,而是一个四位数的囚犯号码,在所内所有被告都没有名字,只剩一串编号。
第七,提审不再保密。陈水扁进了看守所,每次法院开庭或检方办案有需要,都可以提讯其出庭,届时他搭囚车、戴手铐进出司法机关的画面将毫无遮掩。 宗合
4个秘密账户牵出洗钱案
2008年5月20日以后,特侦组开始侦办陈水扁“机要费”案件。
8月15日,瑞士司法机关提供扁家海外密账,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陈水扁家族疑洗钱案,陈水扁宣布退出民进党。
8月16日,检察官当天将陈水扁、吴淑珍、吴景茂、陈致中、黄睿靓列为被告,并对陈水扁、吴淑珍、吴景茂三人限制出境。
8月18日,台检方发现陈水扁4个神秘账户。
8月19日,陈水扁被曝台北市长时即已洗钱。
8月25日,陈致中夫妇被限制出境。
9月2日,陈水扁家被曝在4国密账洗钱,叶盛茂曾将洗钱材料交给陈水扁。
9月20日,特侦组收到新加坡司法互助资料,包括吴景茂在瑞士信贷新加坡分行等五个账户的资金流向。
10月2日,吴淑珍特别助理蔡铭哲被收押。
10月3日,前扁办主任林德训被收押。
10月6日,台检方认定陈水扁夫妇共同犯罪,前“调查局长”叶盛茂被收押。
10月15日,台前“内政部长”余政宪被收押。
10月16日,陈水扁受贿洗钱被列为被告。
10月30日,前“国安会秘书长”邱义仁被声押。
11月11日,声押陈水扁。据《厦门日报》
8张发票抖出“机要费”案
陈水扁在担任台湾地区领导人期间,每年有4800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机要费”。2006年7月20日,国民党籍“立委”邱毅出示总金额逾70万元的8张发票复印件,指称这些发票被陈水扁妻子吴淑珍用来虚报“机要费”,陈水扁“机要费”贪腐案由此爆发。
台湾审计部门发现,陈水扁2005年报销的“机要费”中,约七成七无支出发票或发票不合格,涉及款项超过3600万元。2006年11月3日,台湾检方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因其身为台湾地区领导人、享有“刑事豁免权”暂不予起诉;认定吴淑珍在案件中诈领1480多万元,涉嫌贪污和伪造文书,对她提出起诉。
今年5月20日,陈水扁卸任后,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机要费”案,并将陈水扁列为被告。陈水扁也是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个卸任领导人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的案例。 宗合
入狱后仍可领千万年薪
陈水扁昨遭特侦组声押,不过,就算陈水扁被收押,根据岛内法令规定,他的卸任礼遇仍是一样都不少,除非是涉及“内乱外患”,或者是贪污三审定案,被给予的礼遇才会撤销。
据报道说,陈水扁在2009年度的收入为,礼遇金总共300万(新台币,下同)、健保费50万、事务费738万,加上其他收入,一年一共1125万可以连续领8年,而且这还不包括“国安”单位配给的维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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