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2日讯 台北地方法院在12日清晨7时06分裁定将陈水扁收押禁见,考虑陈水扁的右手二头肌拉伤,因此特侦组同意在自地院移送至看守所的过程中,陈水扁可以不上手铐,“国安局”随扈则随行保护,直至台北看守所门口。
据台媒报道,特侦组侦办扁家洗钱案及“国务机要费”案,陈水扁出庭应讯,因涉贪污重罪,并有串供之虞,11日下午4时检察官当庭声押。羁押庭11日晚8时在台北地方法院召开,但在晚间11时,陈水扁指控遭到法警推打,伤痛难以应讯,要求进行验伤,法官于是下令调阅监视画面,并安排扁前往台大医院验伤,耗时约1时30分才返回羁押庭。
经台大医生检查,陈水扁是二头肌肌腱拉伤,医师已开内服及外用药了,而考虑到他的手部不适,因此,特侦组同意在移送至台北看守所的过程中,陈水扁可以不上手铐,“国安局”随扈则随行保护,直到台北看守所门口。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