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太原11月12日电(记者伍彧彧) 11月11日是,记者从太原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冬,凡10月份批准的太原市六城区城镇居民低保户,可以享受集中、区域供热补贴。六城区33101户,59833人城镇居民将得到政府发放供热补贴费。
据太原市民政局局长任德胜介绍,太原市六城区城镇低保户住房使用面积45平方米以内,按照原供热收费标准负担15%的供热费,剩余85%的费用以及提价部分由市财政负担;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按照现行供热收费标准缴纳。
目前,太原市现行供热收费标准为,集中供热使用面积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为3.6元、区域供热每月每平方米为3.5元。原供热收费标准为,集中供热使用面积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3.3元,区域供热每月每平方米2.8元。
2008年10月份批准的城镇居民低保户,符合冬季采暖补贴条件的,可持《太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复印件到相关供热部门按规定缴纳供暖费。市、区供热企业可持《城镇居民低保户冬季供热补助统计表》、低保证复印件和低保户缴纳供热费正式发票(收据),经汇总统计后报送各城区低保中心审查后上报城区民政局审核。供热企业持城区民政局审核后的汇总统计表,按有关补助办法与财政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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