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9个月我国共立案查处2074件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 新华网北京11月12日电(记者隋笑飞)记者1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1月至9月,我国共立案查处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案件2074件2422人,其中重大案件569件673人,特大案件388件47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997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宋寒松介绍,所查案件呈现的特点主要有:涉案罪名比较集中,如滥用职权、怠忽职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国土、矿产资源、林业等监管部门领域人员占涉案总人数的比例较大;大多数案件发生在基层;案件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一些渎职案件与贪污贿赂案件相交叉等。
宋寒松说,这些案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怠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破坏土地资源犯罪日益严重;严重破坏国家林业资源犯罪居高不下;失职、渎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城市规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等领域的渎职犯罪呈多发趋势;给国家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
宋寒松介绍,我国反渎职侵权的下一步工作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力量查办破坏科学发展,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渎职犯罪,坚决把专项工作深入地开展下去,对于渎职失职等职务犯罪,无论涉及到什么部门,也无论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进一步加强侦查办案一体化机制建设,坚持上级检察机关督促下级检察机关查办案件,对下级检察机关查处有困难的案件,采取提办、督办、异地交办等方式组织查处;进一步提高侦查办案能力,坚持办案品质,做到“稳、狠、准”打击犯罪;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加强预防犯罪工作,把预防犯罪和查办案件结合起来;加强反渎职侵权法制建设,抓紧研究制定渎职侵权犯罪大案标准,使检察机关更加紧紧地盯住情节严重、危害大、造成损失大的渎职侵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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