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春梅 通讯员 王富强 冯海明
今报郑州讯 昨天上午,焦作温县铁棍山药合作社(简称“合作社”)诉郑州一山药经销店店主贾女士涉嫌侵犯“铁棍”商标案,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公开开庭审理,没有当庭宣判。
据合作社介绍,2002年3月,焦作温县农科所和焦作市伟康实业有限公司分别向国家工商总局提起“铁棍”商标申请,并于2003年获得“铁棍”商标授权。
今年8月7日,合作社在郑州市金水区发现贾女士经营的商店里在卖“铁棍山药”,就买了20箱。8月12日,合作社以商标侵权为由,将贾女士告到法院,索赔1.5万元,并要求贾女士在省会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法庭上,合作社提供了贾女士商店出售的铁棍山药,指出其销售的铁棍山药外包装上的“铁棍山药”字体,和合作社注册的商标相似。贾女士承认自己卖的铁棍山药和合作社的铁棍山药商标“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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