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3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著名实业家云大棉长子云维熹与前妻,为两人在舂坎角海天小筑的居所业权对簿公堂。
现时住在该处的云维熹虽非业主,但早前获法庭裁定在诉讼期间毋须缴付租金,惹来前妻上诉。
上诉庭12日拒颁下任何命令,指案件属家事法庭范围而非公司法范围内,应交回相关法庭处理。
云维熹一方指出,物业原由夫妻公司于1995年以2700万元购入,但2002年他听信妻子可获得更佳贷款安排,遂将物业转至由妻子及其母持有的公司名下,但两人现已离婚,故云要求取回物业。
但其妻方反指,当年曾负责按揭供款,加上外家曾借款给云维熹,故物业乃云转赠以还债,有关业权诉讼仍有待排期审讯。
上诉庭法官12日指出,物业由谁供款属本案关键,而案件本身属家事法庭管理,故不会作出任何命令,并指示双方将案交家事法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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