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6月25日第14版报道,从今年6月1日开始,我国的禁毒法开始正式实施,禁毒条例也正在起草,我国的禁毒法律体系日益完善。
我国的禁毒历程
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主义者强行向中国输入鸦片,中国人民深受其害。
160年前,民族英雄林则徐在虎门用了23天时间,销毁鸦片两万多箱,不仅沉重打击了西方殖民者借鸦片贸易牟取不义之财的罪恶行径,更在世界禁毒史上写下壮烈的第一笔,这是我国最早的由政府组织的禁毒活动。
新中国成立后,为了能够进一步清除毒品对于中国人民健康的损害,1950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研究鸦片烟毒的通令》,开展禁毒运动。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禁毒的决定》,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1998年5月到7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参观了全国禁毒展览,有力推动了我国的禁毒工作。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禁毒法,为我国的禁毒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当前我国毒品交易是非法的,因此毒品交易属于地下交易,毒品市场是一个地下市场。地下毒品市场的需求者既是违法者,也是病人和受害者。
根据公安部公布的数据,最近3年来,全国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4.4万起,抓获毒品嫌疑人17.4万名。共打掉了贩毒团伙2544个,摧毁制毒厂点259个,缴获海洛因17.5吨、冰毒及其他片剂19.7吨、鸦片5.2吨、摇头丸500万粒、氯胺酮10.5吨。
我国毒品市场的现状
青年参考2004年的一篇文章是关于我国地下毒品市场的调查,文中报道我国地下毒品市场主要分布在三个县:安徽省临泉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同心县和甘肃省广河县三甲集,这三个县被境外媒体称为内地最主要的三大毒品集散地。这里的许多农民由于当地经济情况较差,在贩毒高额利润的吸引下,冒着生命危险从事贩毒,成为毒品的供给者。这些人往往是更大毒贩(国内外的大毒枭)中间商或者零售商。贩毒的利润是惊人的,在“金三角”每千克海洛因是2万多元人民币,而在临泉县交易的价格已在10万元以上,巨额利润吸引了贫困的农民铤而走险。
近年来我国地下毒品市场的需求呈现增长趋势。2005年新华网的一篇关于我国毒品市场现状的报道中提到,我国的毒品消费市场继续扩大;毒品滥用种类日趋多元化;吸毒人数持续增长。公安部《中国2003禁毒报告》中统计,截止到2003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已经超过105万,其中滥用海洛因74万人。专家分析,实际人数当10倍于此,且以10%左右的速度持续上升。目前,登记在册吸毒人员中,青少年已占总数的72%。目前,全国共有强戒所583家,11万余张床位,每年约25万人接受戒毒治疗和康复。我国注册吸毒人员每年通过强制戒毒者在25万人左右,自愿戒毒人群3万人左右,合计不到总吸毒人数的5%。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90%以上吸毒者游离在戒毒所(包括自愿戒毒所)以外。
毒品供给需求的特点
对于瘾君子而言,毒品的需求弹性接近0,也就是说只要你吸毒成瘾,你将不会在乎毒品价格的高低,只要能够满足赌瘾,将采取一切手段购买毒品,因此由于吸毒导致家破人亡或者铤而走险,走上犯罪,就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了。
前面提到,我国毒品的供给往往比较集中在几个地方。由于国家对于毒品交易的严格控制,毒品供给只能是地下活动。毒贩往往通过境外向国内贩毒;也有一些毒贩通过上面提到国内的毒品集散地,贩卖毒品。由于法律的严格控制和毒品需求的特点,毒品供给往往体现出卖方垄断的特点,一般都是由毒贩定价,有赌瘾的瘾君子往往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甚至害怕讨价还价,因为还有其他瘾君子在虎视眈眈呢!!
严格执法基础上,有效打击地下毒品市场的建议
禁毒法实施以后,只有严格执法才能够充分保证禁毒效果。但是毋庸置疑,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以及巨额利润的吸引,地下毒品市场仍然会存在。并且,由于禁毒法的执行,使得吸毒者获得毒品的交易成本更高,毒品的供给更加困难,从而地下毒品市场上毒品的销售价格将会大幅度增加,成为吸引更多人从事贩毒,这就是禁毒与贩毒的悖论。
贩毒和吸毒作为对整个人群具有巨大外部负效应的贸易,我国不可能承认其合法,只能把这些交易列为非法,即使毒品贸易的利润巨大,也不能拿整个国家的命运作交易。
为了能够更加有效的做好禁毒工作,政府首先需要面对并且承认地下毒品市场存在的事实。马克思已经讲过,“一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会非常胆壮起来。只要有10%的利润,它就会到处被人使用;有20%,就会活泼起来;有50%,就会引起积极的冒险;有100%,就会使人不顾一切法律;有300%,就会使人不怕犯罪,甚至不怕绞首的危险。”。这个论点同样适用于毒品市场,因为毒品市场的利润已经远远超过300%。
为了能够有效抑制地下毒品市场的存在,需要从毒品供给和需求两方面入手,压缩毒品市场存在的空间。
毒品需求方面,针对吸毒者的情况,在完全戒毒之前,在一定的条件下为严重的吸毒者,提供低价甚至免费的毒品,使得对于毒品的消费存在一个远远低于地下毒品市场毒品销售价格的毒品购买渠道,降低吸毒者吸毒的成本和吸毒者购买毒贩毒品的意愿。政府需要对于低价毒品的提供进行严格的管理,防止成为另一个被某些人套利的机会。
毒品供给者经常针对毒品的特点,采取区别定价的方式,稳定自己的毒品需求。对于那些没有吸过毒的人,往往低价甚至免费提供毒品,使得初次吸毒者逐渐变成瘾君子。对于已经吸毒成瘾的人,则毫不客气的收取高价。因此,政府需要一方面严格执行禁毒法,取缔非法的毒品交易市场,使得常人难以接触毒品。另一方面对于毒品的供给严格控制,这样又会使得那些尚未被取缔的毒品市场上,交易的毒品价格进一步走高,加大常人成为吸毒者的成本,从源头上扼断毒贩供给者的需求链条。(作者为北京市财政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