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网乌鲁木齐11月13日消息(记者张雷董虹)为进一步提高新疆体育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新疆体育系统执法培训班今日开班,新疆体育系统近2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后,他们将取得体育类行政执法证和行政执法监督证。
在新疆,体育执法主要集中在有关公共体育设施保护以及市场监管方面。新疆没有专门的体育执法队伍,大多采取联合执法的模式。在针对侵占、破坏体育场地设施行为的执法工作方面摸索出一些有效的办法,但执法工作仍存在执法力量薄弱、面对个别政府的违法行为无能为力、在市场管理方面执法的依据不够充分、自身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
作为行政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度建设是行政执法的依据。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受到高度重视,1995年国家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2005年9月,新疆颁布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
而行政执法工作中两项最主要的工作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在行政许可方面,近年经新疆法制办审批,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特殊体育经营项目有20项,分别是:游泳、射箭、拳击、柔道、跆拳道、摔跤、滑冰、滑雪、潜水、救生、热气球、运动飞机、跳伞、攀岩、滑翔、航空模型、汽车、摩托车、蹦极、漂流。待政府正式公布后,这20项的行政许可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的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在行政处罚方面,国家体育总局具体实施的行政处罚共有13项,依据本地实际,新疆行政处罚主要有9个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局局长买买提司地克?阿不都拉说:“体育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体育事业是广大人民群众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为平台,新疆逐步完善体育法律体系。在立法方面,新疆体育局今年主要完成了三件事:一是正式出版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体育发展条例》释义;二是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办委托起草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外运动管理条例》,在攀登高度和人员资质两方面实施前置管理;三是确定了20项特殊体育经营项目的行政许可。”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