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上海11月13日电(记者包蹇)上海高院今日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督员30余人视察了部分法院立案接待窗口建设情况、检验上海法院“立案接待窗口达标创优活动”成效,受到代表委员的好评。
今年4月,上海法院启动“立案接待窗口达标创优活动”,力求把立案接待窗口建设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司法服务场所。
目前,全市法院立案接待窗口已基本建成集立案信访功能和其他辅助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法律服务场所,为当事人提供一个整洁、舒适、方便的诉讼环境。各法院立案接待大厅均具备六项基本功能:一是咨询查询功能。通过电话、窗口接待等形式为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提供案件信息、诉讼知识、工作动态等方面的咨询和查询服务。二是导诉功能。设置导诉台或导诉窗口、配备导诉人员引导当事人诉讼,解答诉讼咨询,告知诉讼风险,转递诉讼材料等。三是立案功能。提供各类案件的立案,收取起诉材料、诉讼费用等服务,做到“一次告知,二次受理”。四是信访功能。设置独立的信访接待室或信访窗口,进行接访以及信访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五是调解功能。遇到双方当事人到场且愿意调解的,视情安排立案调解或审前调解。六是司法救助功能。对经济确有困难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实行预收诉讼费缓交;设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对文化程度低、诉讼能力弱的当事人,主动行使释明权,加强立案指导。完善各项功能的同时,全市法院立案接待部门切实落实各项司法为民制度。一是办事公开制度。立案接待窗口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纪律、廉政规定,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箱,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二是文明接待制度。立案接待窗口工作人员热情接待,用语文明,亮证服务。三是一次性告知制度。将当事人要求办理、咨询事项的条件、时限、程序、收费标准和所需全部材料等一次性告知当事人。四是特事特办制度。对追索“三费”人员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立案信访等,导诉、立案和信访工作人员给予优先引导和办理。五是诉讼风险告知制度。在立案接待窗口张贴诉讼风险提示,在案件进入审理、执行程序前将各类诉讼风险以及风险责任的承担等情况告知当事人。六是判后答疑制度。信访人首次向作出生效裁判的法院提出信访请求的,由原审法官或答疑法官接访,答疑释理。七是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对接制度。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相关困难材料只需经法院或法律援助中心其中任一机构认可,另一机构则可免于审查。
目前,上海各法院立案接待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起诉当天立案率已达到90%以上;对诉讼费减、缓、免申请,做到与立案审查同步处理。切实做到努力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且有条件执行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及时得到纠正。
参加视察的代表委员们认为,今年上海法院在立案接待窗口建设上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通过改造立案接待窗口,全市各级法院不仅硬件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外部环境得到优化,而且立案接待窗口工作更为规范,司法服务明显深入,给老百姓参讼办事带来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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