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弃婴已喂养七年没报案无法上户口
“为给捡来的孩子上户口,跑了很多路,这一次恐怕又是跑空路了。”昨日下午2时许,沙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民间组织管理科的门关着,里面亮着灯,久敲门无人应答,家住沙区杨公桥的余女士喃喃自语。
7年前,余女士捡来一个弃婴喂养,孩子已经7岁半了,由于当初捡孩子时不知要报案,导致孩子至今上不了户口,成了“黑娃”。
捡来女婴视同己出
没有生育能力的余女士,把捡来的孩子当个宝,但是她没有想到为给孩子办理户口,她和丈夫伤透了脑筋。
2001年5月5日早上6点半,余女士在童家桥车站等车,突然从公路下边传来婴儿的啼哭声,她循声望去,发现一个女婴躺在路边,只有薄薄的一件衣服裹着。在婴儿旁边,有一张纸,写着女婴的出生日期,并写明“希望好心人收养”。
余女士与丈夫结婚多年,那个时候已经33岁,一直没有孩子,于是就将女婴抱回家喂养,她给孩子取名路路(化名)并视同己出。当初,余女士与丈夫有一个想法,就是想在给孩子办户口时,写成自己亲生的,避免给孩子的心灵造成创伤。
居委会证明不管用
几年过去了,孩子要上小学了,户口仍然没有办下来。这一下,她才开始着急。居委会、街道、派出所、民政局,该跑的地方都跑了,孩子的户口仍然没有着落。
路路现在已经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童真无邪的她,还不知道自己的身世,因为养父母一直没有告诉她实情。每学期缴学费时,她要比别的同学多出一部分钱。
记者从余女士提供的材料上看到,早在2004年,铁钢医院就对其进行卵巢结扎和切除手术,居委会出具了证明,证明路路一直生活在余女士家。
“要给孩子办户口,居委会的证明不起任何作用。”余女士告诉记者,她多次到沙区民政局,要求给孩子办理领养登记手续,但是民政局社会事务和民间组织管理科的负责人要她出具报案记录。她当初根本不知道办理领养手续,还要到派出所报案,哪里拿得出报案记录?
上不了户口很烦恼
随后,记者将情况向市民政局进行反映,得到的回复是民政部门的做法是按程序办事。办户口是派出所在具体负责,至于派出所能否提供报案记录,民政部门无权过问。
童家桥派出所的一位值班工作人员也表示,具体问题可让当事人到派出所了解。余女士则表示,她已经向派出所反映过,得到的回复是“事隔多年,不可能再受理报案。”
“拿不出报案记录,难道孩子永远成‘黑娃’?”余女士一脸茫然。
记者 杨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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