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广电总局某局长秘书”邀请客串大型活动主持人的电话后,京城某电视台知名栏目主持人张月(化名)欣然赴约,却不知已经踏入无业青年秦某布下的抢劫、敲诈勒索陷阱。昨天,涉嫌抢劫、敲诈勒索两项罪名,秦某在海淀法院受审。
男子敲诈女主持 上午10时,身材高大的秦某被带进法庭,他并没有给自己委托辩护人。进门后,他目光直直地扫向旁听席,像在寻找什么人,但旁听席上没有他的亲属,被害人张月也没有到场旁听。
检方指控,2007年12月25日晚,秦某冒充国家广电总局某局长秘书,邀请京城某电视台主持人张月去一场大型活动客串主持。在海淀区苏家坨镇一条偏僻道路上,秦某持刀威胁后抢走现金1200元。此后,秦某又多次给张月发威胁短信,向张月索要25万元。
“我没有敲诈25万,我只提了10万。”面对检方指控,秦某承认自己抢劫和敲诈勒索,但对敲诈数额提出了异议。检方则出具他此前的供述称,敲诈数额曾多次变化,一开始是100万,后来变成了50万、25万。
秦某还称,自己并没以“杀害对方的父母”相威胁,“我只是想要钱而已,不给也不会把她怎么样”。 (来源:人民网-《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高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