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回顾:
怀疑乘客故意在出租车内点火 司机跑下车后关上中控锁 致对方被烧死
今天上午该案一审宣判 锁门烧死乘客案的哥获刑5年半
法院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分析该案深层次原因查找教育管理中的漏洞 确保乘客的生命安全
本报讯(记者付中)怀疑乘客在车内点火,的哥程某在出租车起火后逃生竟把对方锁在车内,致其被烧死。
据死者张某的家属介绍,2006年12月3日深夜11点左右,张某因为胃痛去北医三院就诊,随后一直未归。
此后,张某的家属偶然看到了报纸上的一则消息,报道称在东大桥路口处,一辆出租车起火,车内的乘客被烧死。而事发时间与张某外出时间正好吻合。经过DNA验证,死者正是张某。
张某死亡时,离他49岁的生日就差20天。
案中焦点
1.是否为死者点火所致?
程某在此前的庭审中表示,火是乘客张某点的。但他承认,在行驶过程中,他并未听到划火柴或按打火机的声音。
张某的妻子曾向公安机关说明,张曾被诊断患有精神分裂,但服药一年后没再复发。
张妻说,张某在燃气公司工作,对火敏感,平日都不弄家中的火。2.程某为何见死不救?
程某开庭时说,他锁门的目的是“想让警察把他逮住”。
当检察官问程某,为什么车里的火势已经大起来,而他还不放乘客出来时,程某表示,“当时没考虑那么多”。
法院审理
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审理认为,程某发现车内着火后,即自行下车并用中控锁锁住车门,其行为增加了乘客打开车门逃生的难度。程某对乘客的死存在重大过失,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鉴于不是程某及车辆自身原因引起火灾,程某也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故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今天案件宣判后,法官宣布向北京市万泉寺出租汽车公司和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发出司法建议。
司法建议
的哥应把乘客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给出租车公司的建议
1.分析程某一案的深层次原因,查找公司在教育管理方面是否存在不足。
2.以本案为契机,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教育管理,在全体出租车司机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
3.分析研究司机与乘客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制定司机处理问题的行为规范,避免司机遇到紧急情况时不能正确处置,做到事前预防。
给市运输管理局的建议
1.在全市范围内对出租车司机进行专项教育,在全体出租车司机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确保出租车司机能够把乘客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2.组织全市各出租汽车公司分析研究司机与乘客可能发生的各种矛盾,制定司机处理问题的行为规范,避免司机遇到紧急情况时不能正确处置,从而做到事前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