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专讯二代证要在60个工作日内发证、户口变更20个工作日办结、考试合格两个工作日内发驾驶证、电子警察不能“隐身”拍、实行豫O车辆违章抄告制度……昨天,河南省公安厅出台《关注民生服务群众八项措施》,并严处顶风违纪违规的民警。
“二代证”办证速度慢,是老百姓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针对问题,河南省公安厅表示,将集中开展“规范居民身份证业务管理、提高制发证工作质量”专项活动。除了提高办证质量,各地公安机关还将推行派出所对孤寡老人、残疾人送证上门等便民措施,加快“二代证”发放速度。
河南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对群众申请办理户口迁移,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应一次办结;材料不全的,应当即告知并出具补充材料清单,材料补齐后,保证第二次办结;对群众申请办理户口变更、更正等需经调查核实后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的事项,2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复杂、疑难户口问题或需要报请省辖市公安局批准的事项,30个工作日内办结。
针对群众反映驾驶证办理难、办证时间较长等问题,全省公安机关采取具体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增加驾考场地,增设服务窗口,提高工作效率;对参加驾驶员考试合格的,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对于群众反映的两个费用:“电子警察”拍照费和罚款收据邮寄费,警方也明令禁止收取。
派出所、交警队私招乱雇的治安员、协管员,老是给警方抹黑,这次公安厅下了狠手:对现有的治安员、协管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整顿,对派出所使用的治安员在今年年底前一律清退。对交警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正式招录的协管人员,健全制度、严格管理、规范行为,必须在正式民警带领下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严禁协管人员单独上路执法执勤。
从即日起,一律停发豫O号牌;对超标、不符合公安部规定以及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豫O号牌,一律收回;对违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一律查扣拆除并严肃追究;加强警车和原有豫O号牌车辆管理,严禁乱拉警报扰民;对警车、豫O牌车实行违法行为录入和抄告制度。
严格规范交警执法行为,严格实行交警上路执勤执法使用“现场执法录像记录仪”、实行全程摄录制度;严禁将应当场处罚的车辆滞留停车场收取停车费用,严禁强制事故当事人到指定修理厂修车,严禁罚款不开票。
针对群众反映有的执法办案单位收取办案费、赞助费问题,全省公安机关要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和自查整改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向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收取办案费、赞助费,严禁接受发案单位和案件当事人的馈赠和宴请,严禁在发案单位报销任何费用。 (来源:北京晚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