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14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14日说,建构中国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要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调解员和具备调解技能的法官。随着调解成功率的提高,使用调解来解决纠纷的人也就会越来越多,用调解解决纠纷的方法在社会上就会越来越普及。
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开幕式上介绍了中国法院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历史渊源和发展状况。
“中国历来有重视和解、调解的文化传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和为贵"、"调处争息"等思想体现了中国人对待纠纷的一种态度,那就是遇到纠纷更愿意通过诉讼外的渠道来解决。调解机制一直传承下来。”沈德咏说。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调解在内的诉讼外纠纷解决机制目前已经得到了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认同,使用调解的方法化解矛盾纠纷已经成为多数国家倡导的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
沈德咏指出,为了使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手段成为对人民群众有吸引力的解决纠纷方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人民法院将规范和完善公平的调解程序,确保调解协议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并且尽快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调解员和具备调解技能的法官。
“要成功发展调解服务,调解员的素质至为关键。调解员的素质越高,取得成功的机会也越大。从事调解的法官不仅要懂法律,还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还要懂得当地的传统习惯和风土人情,并具备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要研究建立调解人员的资格制度,体现调解活动的专业性。此外,中国还将在多元纠纷解决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和其他领域如物业管理、保险、建筑专家的作用,发挥社会贤达的作用,提高纠纷解决的可能性。”沈德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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