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11月14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在农村推广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陕西农村垃圾呈现出两个重要变化:一是量变,据不完全统计,农村人均垃圾产生量已增加到0.4吨/年,并有逐年增长趋势;二是质变,现在的农村生活垃圾已不再是草秸、草灰等有机垃圾,“白色垃圾”、塑料制品等有害垃圾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对农村环境产生了土壤污染、大气污染、水体污染、人体健康危害的严重影响。
2007年,陕西省建设厅按照陕西省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尤其是垃圾问题,决定在全省选一个县先期开展农村垃圾处理试点。经过调研,确定千阳县为试点。
陕西省建设厅日前在千阳县召开了全省农村垃圾“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试点工作现场会,推广千阳县的经验。陕西将按照“每年治理20%的村庄,五年基本完成对农村垃圾治理”的目标要求,切实加大对农村垃圾的治理力度。
陕西省要求垃圾处理方式应结合实际,做到焚烧、填埋、堆肥相结合。垃圾治理与污水处理相结合,控制面源污染。垃圾治理与村庄整治相结合,以垃圾治理为突破口推进村容村貌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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