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乌鲁木齐11月14日电(记者王子博)自今年11月17日起,新疆乌鲁木齐市安监局将开始受理烟花爆竹经营者销售申请,这意味着2009年春节乌鲁木齐市大型商场、超市将不卖烟花爆竹,市民可到专门的零售店购买。
据乌鲁木齐市烟花爆竹管理办公室介绍,今年乌鲁木齐市内零售网点的总量控制在300个以内,禁止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居民住宅销售;鼓励专营店销售,限制专柜销售,允许在室外符合安全条件的场地,搭建轻钢结构彩板房销售烟花爆竹。
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门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城市交通、安监、质监、供销社等有关部门配合,依法严肃处理涉案人员,没收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的烟花爆竹,并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处理。
同时,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属各烟花爆竹监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将加强事故救援应急准备工作,保持联络畅通,一旦发生事故,确保第一时间展开救援。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