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夏通讯员吴立峰)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决策部署,结合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深入开展“为企业办实事、为群众解难题”活动要求,日前,市工商局制定出台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支持本市经济发展的六项具体措施。
一是积极为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优质服务。按照“提前介入、及时注册、重点指导、跟踪服务”的方针,实行“三提前”(提前参与企业决策、预查企业名称、预审登记材料),“四告知”(告知非货币出资需先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分期缴付出资不应少于注册资本20%、设立一人公司应一次性缴付出资、以住宅楼为经营场所要慎重选择经营范围),“五帮助”(帮助整理申报要件、确定经营范围、把关文件材料、设计公司结构、企业做大做强),为各级政府确定的大项目建设提供管家式、贴身式、个性化、全职能服务。
二是创新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机制。联合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等部门,针对新兴金融业态、金融衍生品,逐一进行研究,适时出台具体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助推滨海新区金融创新。贯彻“非禁即入”、“非禁即可”原则,降低准入门槛,准予关联延伸,支持契约制、虚拟制、相互制等新型企业形态发展,不断扩大市场容量和企业总量。(下转第4版)
(上接第一版)
三是支持农村改革发展。全力支持区县发展金融组织,支持供销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的经营发展,放宽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范围、住所权属证明、企业改制条件、企业投融资、发展企业集团等限制,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收益权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市、区县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两级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成立商标富农指导小组。
四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根据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对已有政策进行补充完善,着重围绕加强对民营经济金融工作的组织推动、搞好村镇银行试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扩大担保融资、加强信用贷款体系建设、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允许股权出资、完善民营经济年度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制度、加快民营经济园区载体建设、支持创业带动社会就业、推行和规范制式合同、支持民办教育和民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等15个方面,制定出台具体的支持政策。坚决彻底地取消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和内外资企业年检验照费,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政策到位,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五是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和“一会两站”建设,实现全市社区、村镇、超市和大中型公共服务场所覆盖率达到100%,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在联系162个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市局、分局与大中型商业企业的直通互动。
六是最大限度地维护流通领域商品安全。确立便捷、科学、有效的索证索票机制,完善商品质量快速检测结果月报告制度,强化食品质量跟踪监测,严把商品准入关和市场巡查关。制定加强乳制品质量监管工作方案,以食杂店、集贸市场、农村偏远地区为重点,努力实现食品经营户100%巡查,“问题乳品”、过期食品100%下架、退市、销毁的监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