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5日讯 台“立法院”14日行使“考试院长”、“监察院副院长”及“监察委员”人事同意权案投票,“监察院副院长”提名人陈进利已获超过五十七票同意票,笃定获“立法院”同意为第四届“监察院副院长”。
据台媒报道,陈进利是319枪击事件真相调查特别委员会成员,他被提名任“监察院副院长”是政治酬庸,打扁有功获重用。之前,陈进利才刚被马英九提名,就立刻被媒体踢爆白吃白喝,事件当时引发很大争议。
陈进利,1942年生,日本九州岛大学农学研究所农学博士、曾任第二届、第三届监“察委员”,现职为自然好健康管理研究所所长。
“监察院”设“监察委员”二十九人,并以其中一人为“院长”、一人为“副院长”,任期六年,由台湾当局领导人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立法院”职权行使法规定,行使同意权时,不经讨论,交付“全院委员”会审查,审查后提出“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立委”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通过。“立法院”现有一百一十三席“立委”,即被提名人要跨越“立法院”同意门坎,须拿到至少五十七票同意票。
(责任编辑:杨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