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4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浙江省人民政府原秘书长冯顺桥受贿案。本报记者现场独家目击了庭审全过程。
上午9时30分,冯顺桥被法警押进杭州市中院审判庭,他戴着金丝眼镜,穿着杭州市看守所发放的囚服,平静地站到了被告席上。
检方指控,自1993年至2006年13年间,冯顺桥收受大普集团董事长王列东共计35万元贿赂;2003年至2005年间,冯顺桥收受上虞市原副市长张吉太贿赂44.6万元。
1993年4月至1995年5月,冯顺桥在担任上虞市市长期间,帮王列东拆借了上虞市财政资金一亿元,又帮王列东在上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极低的价格取得了较好位置的土地100亩。在冯顺桥的帮助下,王列东的公司还先后被减免电费1800万元之巨。2003年,王列东的公司因逃汇,面临浙江省外汇管理局的处罚,冯顺桥闻讯后,又积极给有关部门打招呼,最终王的公司只受到罚款300万元的最低限度处罚;同年,大普集团收购绍兴一房地产公司,在冯顺桥帮助下,直接从银行转贷1.2亿元人民币。2004年,冯顺桥任浙江省政府秘书长后,又应王列东的要求,帮助将其两个女儿分别安排到盐业和能源部门的岗位上工作。
相对于王列东与冯顺桥的官商勾结,张吉太与冯顺桥之间则属于“买官卖官”的关系。法庭查明,2002年年底,绍兴市各县市(区)领导班子调整,时任上虞市交通局局长的张吉太觊觎上虞市副市长一职,但因年龄偏大、口碑不佳原因,升迁困难重重。时任绍兴市委书记的冯顺桥在收受张吉太44.6万元贿赂后,直接向绍兴市组织部门提出三条倾向性意见,最终让张吉太顺利地戴上了副市长的乌纱帽。
庭审中,冯顺桥语气缓和简短,很少有辩解。辩护席上,冯顺桥的两名辩护律师也没有太多的辩护意见。
公诉人员除了就起诉书上指控的事实进行陈述和质证外,还就冯顺桥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认罪态度较好、退赃积极进行了举证。
旁听席上,记者见到了几位来自绍兴和上虞当地的老百姓,他们告诉记者,冯顺桥在绍兴最有名的是铁腕拆迁,被称为“绍兴2500年建城史上对绍兴改变最大的官员”。但也不否认,冯顺桥的旧城改造之举也遭到非议,有“搞建设性破坏”之嫌。
据记者了解,参加今天庭审旁听的,还有一些冯顺桥的亲戚朋友和地方官员,他们静静地旁听,对冯顺桥的受审表示沉默。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合议庭宣布,将择日对本案作出判决。 (记者 余东明 陈东升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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