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造虚假恐怖信息扰乱奥运会 17岁青年获刑1年
北京奥运会前夕,17岁青年于某多次拨打报警电话,称其将在8月8日放火扰乱奥运会。昨日,于某被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7月23日,从封丘来郑州打工的于某在郑州一手机店购买一部联通手机,后发现手机资费标准与商店当时的承诺不符,遂多次与联通河南分公司联系,但一直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7月29日,于某给联通河南分公司打电话,称若不在规定期限内解决其手机卡问题,就要用汽油、酒精等烧掉联通河南分公司的办公地点,并散布8月8日在北京市内外放火、让奥运会开不成等恐怖信息。第二天,于某又给北京110、北京119、北京120等单位打电话,编造同样的恐怖信息。7月31日,于某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某编造爆炸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由于被告人于某的行为发生在奥运会开幕前夕,并且其行为已经引起公安部门高度重视,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于某犯罪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系未成年人,且系初犯,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故对其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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