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安的媒体报道,西安市灞桥区三名村民代表因组织村民到政府机关门口上访,被法院判处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消息在网上公布后,引来大量帖子,我看了看这数以万计的帖子所代表的网上民意,竟然发现绝大多数(几乎是全部)替村民代表抱不平,并且强烈谴责官商勾结侵害群众利益。
这件事法院判得对不对,合理不合理,暂且不说。是否存在官商勾结,也要有证据。因为村民还可以在法制的轨道上去上诉,通过各种合法的渠道向上级反映情况。但是有一点不得不说:为什么民意一边倒地同情村民代表?
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我们需要稳定的社会环境,这是毫无疑问的。群众的诉求,应该引起各级政府机关的注意。能够解决的,应该把问题及时解决在基层,免得群众越级上访。如果暂时无法解决,也应该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做好说服解释工作,给群众信心。把怨气撒在群众身上,把责任推到群众头上,是官员能力低、水平低和缺乏责任心的表现。从这个角度说,那些不负责、不作为、对群众没有感情、对问题没有办法甚至官僚腐败的官员,与某些地方发生群体性事件是脱不开干系的!
如何真正地维护社会稳定?不是靠动用警力,把群众当成敌人,将群众的诉求强行压制下去;不是靠滥用司法,将深层次问题掩盖起来;更不是靠违法的手段,简单粗暴处理社会矛盾。不久前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已经给了我们许多教训。随意动用强制性手段,掩盖事实真相,堵塞言路,最后受伤害的是人民的利益,受玷污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
在现代社会里,维护社会稳定,其实有很多办法。普及法律知识,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是一个办法;为群众提供了解和沟通的渠道,帮助群众在法制的框架内解决问题,是一个办法;重视群众的诉求,及时有效地处理问题,是一个办法;容忍群众的抗议,倾听群众的呼声,同时告诉群众不要越过法律的底线,也是一个办法。总之,法制社会,不能再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处理社会问题。抓几个人容易,让人心服口服不容易。给人定罪或许不难,让天下的人认可不容易。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分子,人民群众都拥护,但是,如果并非真正的犯罪,司法部门还是实事求是为好。正视问题,解决矛盾,舒解怨气,抚平民愤——这有利于社会和谐,也有利于社会文明。
民意是反映社会真相的一面镜子。如果一件事遭到绝大多数人的质疑或反对,有关部门的领导是否要问一句:这件事处理得合理合情合法吗?这也是对官员水平和能力的考验哩!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责任编辑:陈天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