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疆)奎屯市、博乐市发生的系列抢劫杀人案,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发出通缉,对提供直接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举报人,给予人民币40000元奖励。
2008年10月,新疆奎屯市、博乐市发生系列抢劫杀人案,致多人死亡。经公安机关侦查确定马哈买提江系此案重大犯罪嫌疑人。
据介绍,马哈买提江,男,哈萨克族,1969年12月20日出生,身份证号:652701196912200019,户口所在地:新疆博乐市克尔根卓路28号。
据了解,马哈买提江,身高180厘米左右,体壮,发长适中,头发稍黄,缺一颗下齿,右眉毛中有一刀疤。他会驾驶和伐木,会木工技术,会讲汉语、蒙语、维语、哈语,嗜酒。
如果市民在工作生活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信息或者相关线索,可以拨打以下电话进行举报,对直接提供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马哈买提江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给予人民币40000元奖励,并保证为举报人保密。
警方联系人:徐伟勇,高勇,廖攀。联系电话:13565571234,13679961166,15999171916。
新华网新疆频道-新疆都市报 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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