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家属场外听判 |
本报讯 记者王晓云、通讯员荔法宣摄影报道:色诱老外盗窃钱财、一个“80后”不到两年两次因盗窃获刑……昨天上午,广州荔湾区法院公开召开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宣判大会,对王贵阳等5案14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色诱老外盗窃钱财
被告人冯四望、毛书龙、周海龙、邹元香(女)、姚建超、刘志辉、黎田岸(女)、孙华(女)等8人,男女分工合作,女的站街色诱过客到出租屋,男的租房盯梢、利用“机关房”偷抢钱财。
今年3月15日,冯四望和姚建超租好荔湾区华贵路厚福大街20号404房。晚上8时左右,几位女的趁夜色到市区繁华路段“招揽生意”,以按摩或提供性服务为名物色作案对象,被害人外籍人士A.SHAHBEIK和M.MAHBOOB成为他们的“猎物”,被带至上述房间。事先藏在房内的冯四望等,见女子将“猎物”稳住,趁机打开衣柜背面活动木板,将钱财偷走,共盗走两人美金2460元、人民币200元、伊朗里亚尔600000元(折合人民币450元)。
不料,被害人突然发现蹊跷,将色诱女子抓住,冯四望等赶紧解救同伴,拿着打破的啤酒瓶冲两个老外相威胁,然后携赃款与其他人一同逃离现场。今年3月27日和28日,公安机关陆续将被告人抓获,可惜赃款没能缴回,被告人姚建超还被当场从身上缴获假人民币7000元。昨天,8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到4年。
不到两年两次获刑
被告人周斌,男,1986年2月28日出生,江西省瑞金市人。2006年11月29日曾因犯盗窃罪被四川省峨眉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2006年12月21日被刑满释放。
今年4月4日至4月29日期间,周斌和同案人周方清、童金华(化名童丽)伙同他人在荔湾区花蕾路、中山八路富力广场、天河区等地的自助银行伺机作案。见到3个被害人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钱,他们遂上前拍肩膀、拉衣服,转移被害人的注意力,然后趁机用事先准备好的银行卡插在取款机口,致使被害人误把该银行卡当作自己的卡拿走,然后再盗取被害人留在取款机内的银行卡上的现金,共作案3次,盗得现金人民币11000元。
法院判处周斌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周方清和童金华分别有期徒刑1年3个月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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