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煤矿事故尚无伤亡消息 7天前曾下发问责新规
【新民网•独家报道】根据国家安监总局通报,11月17日7时30分,,河南平顶山市郏县高门洞煤矿井下发生透水事故,当班入井42人,安全升井9人,33人被困井下。
新民网记者16时20分采访国家安监总局值班室,据透露,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煤监局副局长赵岸青以及救援指挥中心等部门人员已紧急赶赴事故现场。目前尚未收到伤亡人数消息。
新民网记者随后连线郏县县委宣传部得知,目前该县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都在事故现场,还未有伤亡数据统计消息。
截至记者发稿时,救援已开展了9个小时。按照煤矿透水事故一般救援流程,首先要了解水灾的地点、性质、估计突出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等基本情况;然后要掌握灾区范围,包括发生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最重要的是要加强排水与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一切火源。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聚积和涌出;排水后,侦察抢险中,要防止冒顶和二次水灾;最后才能搬运和抢救被困者,并按医疗防护措施进行。
新民网了解到,就在7天前的11月10日,河南省政府专门下发意见,要求严格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
依据新规定,河南省发生重大事故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乡镇长和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或免职。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省辖市分管副市长、县(市、区)长和省辖市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停职或免职;
通常情况下,煤矿企业发生事故死亡3人以下的,为一般事故;死亡3—9人的,为较大事故;死亡10—29人的,为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事故。(新民网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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