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工补偿协议上沾满了鲜血 |
讨薪未果工地遭突袭 四川灾民西安打工难讨工钱
本报讯 记者 要露滋 工程已完工数月,可四川工头李于芳和他手下一百多工人却迟迟拿不到工钱。11月3日,李于芳到工地项目部协商结款付薪事宜未果,走出项目部不久,竟遭袭击身受重伤。
走出项目部被人击倒
经医院抢救,昏迷了整整一周的李于芳,终于苏醒过来。昨日,在长安医院病房内,58岁的李于芳含着泪说:“这一百多名工人,都是我从四川巴中和广元带出来的,他们不少人家的房子在地震中被损坏了,工人每天都盼着拿钱回家盖房,给娃交学费,我怎么也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
11月3日上午10时许,李于芳独自一人到高陵县泾河园区一工地省建十一公司项目部三分部办公室,就结算工人工资一事进行协商。中午1时左右,双方协商未果,约定下午3时继续商谈。随后,李于芳从项目部三分部办公室出来准备回家。可当他步行离开工地项目部仅三百多米的地方时,被人从身后猛烈击打,李于芳还未来得及喊一声,就倒在地上失去知觉。
经医院诊断,李于芳耳、头、鼻、口等大量出血,大脑骨折,颅内开放性骨折,伤势非常严重。次日,李的家人接到工友电话从四川赶来西安,并向高陵县公安局崇皇派出所报案。
高陵警方展开调查
李于芳说,2007年,他与省建十一公司三分部签订施工合同,约定施工内容、工期及付款方式等,2008年7月28日,施工全部结束。8月10日,经高陵县质监部门验收,他们所承建的4栋住宅楼合格。“按照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项目部应该支付工人95%的劳务费,但他们至今只支付了75%,还拖欠剩余工资约34万元。”
昨日下午,省建十一公司项目部一位姓过的经理说,在前期施工过程中,李于芳与三项目部负责人张某曾产生过一些矛盾。后在进行工人劳务费结算时,三分部认为根据建筑惯例,楼房屋顶施工应在整个建筑施工范围内。李于芳则坚持只按合同中规定的项目施工,合同中没有列明屋顶,所以工队不对此部分负责,导致结算一直未能顺利完成。项目部曾为此多次进行协调,但也一直没有结果。
“我们全家都觉得这件事发生得很蹊跷,希望公安部门能尽快抓获凶手,还我父亲一个公道。”李于芳的儿子李元强说,父亲住院期间,已花费上万元,因为不停有工人来要工资,父亲将家中积蓄都垫付给了工人,现已无力支付医疗费用。
对于李于芳发生意外一事,过经理称,谁也不想看到这样的事情发生,但到底是谁打的人,要等公安机关的认定。目前,高陵警方正在就此事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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