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11月18日电 香港一公司老总,早前被一名外籍男子入禀高等法院,指梁于2006年12月在清水湾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打高球时,击出的高尔夫球打伤该外籍男子,并要求索偿。案件昨在高院进行预审,控辩双方就法庭应否接纳控方呈交的英国脑科专家的医生报告存分歧,法官决定把案件押后至2009年1月9日第二次预审时再作讨论。
另外,据控辩双方的代表律师在庭上透露,控方的索偿金额约6500万元。
申索人现年约四十岁,案发时为一所国际投资银行的高层,现在已经离职。
律师说,申索人现不在香港,且在外国接受治疗,申索人现时毋须长期住院,但仍须不时到医院接受治疗。律师还透露,申索人现时并没有工作。
案发时申索人被高尔夫球击中头部,导致脑部的线体组织有损伤,不过,律师并没有透露申索人的进一步伤势。(李海元)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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