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云一煤矿违规生产5名责任人领罚
本报11月17日讯(记者 刘俊卿)因左云县小京庄乡平峙煤矿违反规定私自组织生产,11月13日,左云县监察局决定,给予包括小京庄乡乡长在内的5名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
该矿属于整改到期停产矿井。10月31日,大同市纪委监察局派出调查组对其进行了检查,发现其在违法生产。左云县监察局经研究决定,给予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小京庄乡乡长王振业行政警告处分,小京庄乡副乡长刘文玄行政记过处分,驻矿监管员、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养老保险所所长彭富行政降级处分,其他两名责任人也受到处分。
小京庄乡政府同时作出决定,撤销小京庄乡平峙煤矿矿长张国龙矿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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