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 刘某离婚后把女儿交给妻子抚养,不想女儿却死于继父的一次酒后驾车。伤心的刘某遂将前妻和其丈夫鞠某一起起诉到法院索赔。昨天,记者从海淀法院交通法庭获悉,在法院的调解下,死亡女孩的继父答应赔偿女孩生父10万元。
43岁的刘某和42岁的王女士原是一对夫妻。两人离婚后,女儿小君(化名)由母亲抚养,不久其母王女士与鞠某再婚。5月2日,鞠某酒后驾驶超载的小客车逆行,与对面车辆相撞,造成鞠某和车上6名乘车人受伤,小君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通队认定,鞠某负全部责任。
事发后,小君生父刘某悲痛万分。他认为,女儿的亲生母亲王女士明知继父鞠某是酒后驾驶并超载,仍怀抱女儿小君挤坐在副驾驶座位上,对女儿的死亡存在严重过错。刘某遂告上法院,要求鞠某和王女士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40余万元。
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情绪严重对立,开庭前多次找他们沟通,了解双方意见并进行情绪安抚,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出调解的意愿。在承办法官的劝解下,刘某对王女士表示谅解,并放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与此同时,刘某与鞠某也终于达成调解协议,由鞠某一次性赔偿刘某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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