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 李女士报名参加华尔街英语学习班后,称约不上课程,于是想退学并拿回学费。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
李女士说,2006年10月,她报名参加北京华尔街英语学习班,一次性付费30300元,双方签订《华尔街英语注册课程合同》。
合同约定,李女士选定的课程在2006年10月18日至2009年3月18日完成。
在学完免费课程后,李女士开始按照合同,到学习中心拿定课卡,提前两周打电话约课。她说自己总是约不上想学的课程,直到今年5月,只学了三门课程,“而且学习效果很差”。她找到北京华尔街英语学习中心想退学遭到拒绝,于是起诉到法院。
庭审中,北京华尔街英语代理人说,李女士学习效果差是她自身不去上课造成的,事实上按照合同,她是能够预约到课程的,因此不同意她单方面无故解约。
法官看到双方的合同中提出,“开始第二单元学习或超过入门课30天的,不给学员办理退学及退费手续”,而李女士已开始第16单元的学习。法院认定,按照合同李女士已经无法办理退学,其课程未能完成不是华尔街英语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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