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集体罢运 反思三亚政府决定何以成儿戏
持续5天的海南省三亚市出租汽车司机集体罢运事件经市委干预,最终以各出租汽车公司退还多收司机的承包金和市交通局3名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宣告平息。此事从出租汽车管理体制的问题暴露出政府职能弱化,教训深刻。
事件的直接起因并不复杂。三亚市政府曾在2007年底宣布了一项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全市出租汽车承包金指导价统一由每月7200元调整为每月5300元。可10个多月过去了,出租汽车公司仍旧按每月7200元左右收取承包金,政令成为一纸空文,出租汽车司机们对 “减负”失望。
事发当天下午,三亚市代市长王勇即与出租汽车司机代表进行了座谈,承诺尽快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此后,时间一天天过去,出租汽车公司就是按兵不动。直到14日市委书记江泽林与出租汽车司机对话,承诺各出租汽车企业在2日内无条件全部退还多收的承包金,否则将被取消经营权,至此,1000余辆出租汽车才全部恢复营运,各出租汽车公司在随后两天内退还了多收的承包金。
综而观之,代市长的承诺与市委书记的承诺之所以收效不同,根源不在于官级大小,而在于是否 “真刀真枪”。一触及经营权问题,一贯“牛气”的出租汽车公司立马变乖巧了。
市政府 “一把手”说话都不起作用,不能不说是政府的悲哀,而更为悲哀的是,这种悲哀恰恰是政府自己酿成的。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对出租汽车均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即由政府决定出租汽车数量,并物色经营企业、分配经营车辆数量。其结果,不仅使出租汽车行业成为一个相对垄断的行业,几家公司掌握了车辆承包金、出租车运费的实际定价权,而且与政府主管部门形成了扯不清的利益关系,政府难以对出租汽车公司实施有效指导和监督,还埋下了权力寻租的祸根,政令不通便成为必然。
自重庆市发生出租汽车集体罢运事件以来,社会各界的反思逐渐深入,目前集中指向出租汽车管理体制。三亚出租汽车罢运事件从一个方面暴露了问题的严重性。有关地方、有关部门能否尽快有所作为,将对此类事件是否会重演产生决定性影响,责任重大,不可懈怠。
(新华社记者卜云彤 姜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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