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受世界金融危机影响,广东省各类市场主体增长速度明显放缓,新登记户数减少,注吊销户数明显增加。为此广东省工商局将提高服务效能,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面推出一系列措施,积极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营造便民高效的服务环境和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
法律未禁止行业均可投资 降低投资创业门槛,放宽市场准入,努力为市场主体营造宽松适度的准入环境。放宽登记注册条件。进一步放宽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方式等限制,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培育各类市场主体。放宽投资领域限制。实施“三允许”,凡是法律、法规未禁止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的领域和行业,都允许进入。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和行业,都允许内资企业进入。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禁止、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业和经营项目,都允许进入。
放宽企业冠省名条件 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为企业做强做大注入新的动力,放宽企业冠省名条件。修订了《广东省企业冠省名登记管理办法》,拓宽企业创立省字号的范围,鼓励更多企业冠省名称。开展不冠行政区划内资企业名称的受理试点,将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调动我省企业争创全国字号的积极性。为鼓励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省工商局制定了《关于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的登记注册指导意见》,支持具备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扩大生产经营升级为企业,支持其上规模、上水平。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进一步放宽港澳投资者主体限制、名称限制,简化登记手续,加强粤港澳商标事物合作,推动建立粤港澳市场监管执法联动,与香港消委会签订了消费维权合作协议,健全粤港澳消费维权合作机制。争取国家工商总局支持,CEPA框架下放宽港澳个体工商户经营的部分行业在广东现行先试。出台《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范外国投资者并购我省企业行为。
为“双迁移”提供政策便利 围绕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出台服务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的具体举措,为产业转移提供政策支持和高效服务,提出了多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包括严格执行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政策和政府产业政策、保护转移企业名称字号及商标品牌、为企业迁移提供政策便利和便捷高效服务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 鼓励农村劳动力创办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鼓励农民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农民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出资,实行“登记不收费、处罚不罚款”政策,以进一步鼓励农民盘活用地,增加收入。(刘茜)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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