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 台湾云林县六十三岁男子李虎雄前年透过中介迎娶大陆女子冯毅,但洞房后就要求离婚,还指称中介公司所介绍的冯某“非良家妇女”,传染性病给他,求偿二百万元新台币。高雄法院认为,李某未能证明被冯某传染性病,且契约也没载明“中介女子皆为良家妇女”的规定,判李某败诉。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前年五月,李虎雄透过中介到桂林相亲,当天就与四十一岁的冯毅结婚洞房,但隔天突以个性不合要求离婚;一个多月后,该中介又帮他相亲成功,与另一名大陆女子结婚。
去年初,李某向业者宣称,第一任妻子冯某从事特种行业并传染性病给他,造成他与现任妻子行房困难,因而提告求偿。但法官发现,合约根本没规定业者得保证所中介的女性都为良家妇女,且李某无法证明自己性病是被冯某传染。
中介公司的老板娘对李某的说法忿忿不平,“为了李的无端指控,我们请冯毅做检查,结果她根本没性病,如何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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