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9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答记者问时表示,要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尽快使奶业发展恢复到正常水平。
答问中表示,为了确保《纲要》提出的工作任务和措施得到贯彻落实,《纲要》明确了各方面的责任和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是明确市场主体责任,乳制品生产企业、奶站、奶农要视产品质量为生命,提高法律和道德意识,强化社会责任,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质量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强化地方政府责任,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奶业发展和乳品质量安全负总责。三是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加强行业指导,严格质量监管,尽快使奶业发展恢复到正常水平。《纲要》还明确提出,监察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问责制的要求,加强对各部门落实职责情况的协调、监督与检查,对由于责任不到位、渎职、失职等原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答问中称,为了推进《纲要》实施,《纲要》还对实施与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制定本部门落实本纲要的具体方案,并在职责范围内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纲要实施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并在2008年年底前对贯彻实施纲要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向国务院报告自查情况。三是从2009年开始,各地区、各部门每半年要对纲要的执行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和评估,向国务院报告。四是每个年度,监察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执行纲要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此外,《纲要》还提出,要公开质量信息和整改情况,把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参与作为推动奶业整顿和振兴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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