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王海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昨天通报了杭州“11·15”地铁工地重大塌陷事故,称地方政府在此事故中监管不力。
通报称,11月15日,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施工工地发生地面塌陷事故,造成长约100米、宽约50米的正在施工区域塌陷,施工现场西侧路基下陷达6米左右,将施工挡土墙全部推垮,自来水管、排污管断裂,大量污水涌出,同时,东侧河水及淤泥向施工塌陷地点溃泻,导致施工塌陷区域逐渐被泥水淹没。
据初步调查,浙江省杭州市地铁1号线湘湖站工段建设单位为杭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施工单位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监理单位为上海同济工程项目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经初步分析,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治理不坚决、不及时、不彻底;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流于形式,甚至不培训就上岗;劳务用工管理不规范,现场管理混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监管不力。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对重大隐患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对可能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要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严厉打击建筑施工中的违章指挥、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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