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11月19日电 (记者侯露露)重庆市政府副秘书长欧顺清介绍,从2008年11月5日起,重庆市出租车企业、个体经营者在现有运营收入的基础上,每车每天按50元的标准直接向驾驶员发放补贴。
据重庆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李军介绍,重庆市总工会18日组织出租车企业、个体经营者与出租车驾驶员代表,按照“依法、平等、自愿”原则,就出租车营运收入分配、驾驶员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出租车营运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平等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有关社会保险问题在依法完善劳动合同的基础上,按有关政策规定参保;同时,出租车企业按每车每天50元标准直接补贴驾驶员,并与驾驶员工作绩效、服务质量、遵章守纪等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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