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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军竞争性装备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100多家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冲破藩篱,闯入多年来壁垒森严的陆军武器装备生产领域。民间“军火商”的出现,对武器装备研制生产链条上的各方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冲击,也给武器装备生产的监管者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科学应对,提高装备研制质量和监管水平,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于春光)
民企跻身装备承制行列 陕西出了个王宝和。
这个民营企业家研发出在国内填补空白的轻型轮式装甲车,成了联合国维和部队中国工兵营的主要装备,并且通过军贸军援的方式,出口到8个国家。
2004年6月,王宝和的公司与联合国维和部队签订了一批轻型装甲车的生产合同。一个月后,他亲自押运着标有“UN”字样的装甲防暴战车开赴北京交货,从而成为中国民企生产武器装备的第一人。英国《金融时报》评论说,这“象征着中国军队数十年来单纯依赖国有企业军工承包商的时代结束了。中国战略决策层越来越意识到,民企也是中国军队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2002年5月,王宝和在国家政策还不明朗的情况下投资开发出轻型装甲车,引发了轩然大波。褒之者称其勇气可嘉,贬之者斥其大胆狂悖。有人甚至当面教训他说:“军火是想生产就能生产的吗?你这是违法!”恰在此时,王宝和从报纸上看到了新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的消息,他看到了希望,也有了继续前进的力量。
数年打拼,跌跌撞撞,王宝和生产的轻型装甲车终于于2005年9月通过了总装备部陆装科订部组织的设计定型,他从此成为我国民企研制生产武器装备的第一人。
近年来,我军军品采购的诸多怪现象,引起了武器装备采购战线许多同志的关注和思考。比如,珠三角、长三角和沿海一带,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这些地区的优秀民营企业,具有运行机制活、价格成本低、转型速度快、生产周期短、对现代科技发展具有特殊的嗅觉等优势,他们某些产品的科技含量、技术水平已大大超过国内军工行业的同类产品,但我军武器装备采购,80%在西北、东北等工业技术相对滞后的地区,在科技发达地区订货少之又少。反观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其大部分武器装备都由民企设计、制造。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军武器装备生产一直是国有军工企业包打天下。“项目国家定、投资国家出、产品国家买”成了固定模式。长期的垄断地位和“皇帝女儿不愁嫁”的心理,使一些军工企业管理体制僵化、技术革新缓慢、成本价格猛增、工艺设备老化、产品性能滞后、经营效率不高。这种状况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的需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蓬勃兴起,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据统计,国内IT行业超过80%的生产和制造都是由民企完成的,民企已成为国防建设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2002年10月,面向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采购条例》正式颁布,我军武器装备采购改革步伐显著加快。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提出: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和生产体系。
弄潮儿敢向涛头立。随着改革的推进,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闯进了我军武器装备生产领域。装甲兵驻宝鸡地区某军代室总代表季少华说:当前,进入武器装备生产的民企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搭车”进来的,就是通过为军工企业配套而来的;另一类就是“开车”进来的,就是跻身我军武器装备承制单位行列、承担我军武器装备总体研制生产任务。据透露,至今,已经有100多家民企和股份制企业等非公企业成为陆军装备的承制单位。
初现多方共赢新局面 当年,王宝和用了一年时间调研、3个月的研发,在国家没有投入一分钱的情况下,就拿出了我国第一型5吨级轮式装甲车,并且获得多项国家专利。和王宝和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上世纪80年代,一家国有军工企业花了10年时间,才制造出一型轮式装甲车。
专家介绍说,和国有军工企业相比,民企具有市场和用户意识强、运作机制灵活、对高新技术嗅觉灵敏等突出优势,所以,民企一踏入武器装备生产市场,就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强力冲击。
就在王宝和生产的轻型装甲车驰骋海外维和战场时,一家大型国有军工企业的老总坐不住了。他主动找到王宝和,提出收购他的企业,并许愿把他的前期投资全部给予补偿。
民企的闯入,打破了行业垄断,激活了军品市场。不仅使军方在民企与国企的博弈中有了更大的选择余地,在装备采购中可望做到“货比三家”,而且营造了国企民企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态势,为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行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降低了采购费用。近年来,陆装科订部对许多军选民用装备,通过竞争采购形成了“三自一参与”的订购模式,即:企业自筹资金、自主研制、自主开发,军方参与,军方前期投入和科研费为零。在短短3年间,运用邀请招标、竞争谈判等多种方式,引领100多家非公企业参与军品市场竞争,打破行业垄断,实现了近100项陆军武器装备的竞争采购,节省经费2亿多元。
缩短了研制周期。利用民用资金和先进技术,开发武器装备,研制周期大大缩短。
促进了国企技术更新。面对巨大的竞争压力,国有企业着手自筹资金,引进先进技术,组建装备研制开发机构,筹资更新生产设备。重庆某国有军工厂,一次就投资数千万元,购买了12套加工设备,使该厂生产的军品优质率由原来的60%提高到95%以上。
提升了民企的综合实力。尽管民企有优势,但也存在着一些“软肋”:家族式管理、质保体系不健全、资金储备不足、人才流动快等。民企要分享军品市场的蛋糕,就必须通过军方在质量管理体系、产品供应能力、资金储备、生产检验设备、技术人才、可持续发展,以及保证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考核。许多民企就是在一项项资格认证和一次次整改中,大大增强了企业素质。
引导民企走好“从军路” 改革,使武器装备采购的大门向民企越开越大!
总装陆装科订部加紧探索军民融合式装备采购路子,从源头上引入竞争机制,积极推进装备科研订购一体化竞争采购,制定了《陆军武器装备型号科研竞争办法》,从顶层设计上引导民企进入武器装备生产领域。
2007年9月,王宝和的企业在首批装甲车出厂5年之后,终于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类武器装备生产许可证。
一位军工业内人士说:“民企迈入武器装备生产的门槛很高,现在已经入门的民企,几乎都是跌跌撞撞、东拼西杀才走过来的。”
据介绍,要想成为合法的武器装备生产者,除了技术、资金等必要条件以外,还要拥有原国防科工委颁发的“三证”: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防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国家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专家指出,对于民企“从军”而言,“三证”机制是远远不够的。当前,军地有关部门迫切需要从宏观政策法规上对民企进入武器装备生产领域加以引导和规范,完善相应的机制、提供必要的平台,引导民企在“从军”路上稳步前进。
有专家提出,当前尤其迫切需要的,是尽快建立科学有效的企业评价机制,对民企进行有效筛选,把民企“从军”纳入科学有序的轨道。近年来,总装驻宝鸡某军代室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出对民企“引、促、帮”模式,就是引导民企迈好门槛、督促民企完善军工质量体系、帮助民企协调解决困难,使民企迅速适应军品生产的需求,确保武器装备采购订货任务的圆满完成。这一做法受到了总装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来源:解放军报)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