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1月20日电(记者胡苏)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按照中央和福建省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相关部署,今后3年福建省将每年投入7000万元财政资金,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从明年起3年内,福建省将由省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资金,对企业转型升级重点项目贷款实行风险保证金制度。
同时,还将围绕重点产业集群的转型升级,3年内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联合地方政府实施产业集群提升工作专项;支持地方政府或行业协会结合相关重点产业集群的情况,与国内外科技创新资源组建产业技术联盟;支持围绕制约重点产业集群发展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面向国内外进行招标,寻求解决方案,突破制约瓶颈。
此外,福建省还将强化企业节能。按照规划,福建省将落实好节能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对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改造和能量系统优化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实施后年节能量达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每吨标准煤节能量奖励150元,最高奖励200万元;对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投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给予节能服务机构项目设备投资总额10%-15%的补贴,最高补贴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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