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商城县人民法院对故意伤害同居女友的被告人周世海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
2006年8月,被告人周世海与被害人陈某未经登记同居生活。2008年4月10日13时许和4月11日6时许,周、陈因家庭琐事发生厮扯,被告人周世海明知陈某已怀孕4个多月,仍先后两次对陈某实施打耳光、脚踢等行为,致陈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并导致妊娠终止。
4月17日,陈某施行人工流产手术,经商城县公安局法医鉴定,陈某妊娠终止与外力作用有关,其损伤程度属轻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世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且已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8000元,遂作出上述判决。(蔡瑞明余小舟)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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