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审议《监狱法》执法检查报告
本报讯 (记者 陈婷李旭)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昨(20)日成为委员们审议的一个焦点。很多委员强调,对于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省人大常委会应跟踪督查整改结果,让监狱回归执法主体地位。
《监狱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突出表现在“钱”和“人”方面。比如,民警津补贴、激励机制的建立等。“狱警在特殊岗位上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了特殊贡献,应对他们给予特别的关爱,想办法解决监狱干警的实际困难。”胡善文和陈华江两位委员的意见,得到大家认同。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报告建议,加快监、企分离步伐,建立监狱经费动态财政保障机制,逐步解决民警的公务员待遇,加大对监狱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资金、政策支持力度等,着力提高民警执法能力,纯化监狱职能,回归监狱执法主体地位。
罗林书、张书铭、胡善文、田万国等委员强调,报告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建议从两方面整改落实:一方面,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整改规划,在规划指导下,分轻、重、缓、急逐步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对围绕贯彻实施《监狱法》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