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记者 张毅力 通讯员 景永利 闫瑜)当被检察院指控7年贪了740多万元后,安阳县原县委书记王社民说,有些钱是借的。但借的大都是企业老板的钱。
昨日,此案在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检察官指控,自2001年至2007年,王社民在任安阳县县长、县委书记职务的7年间收受贿赂金额达748.4万元。但王社民否认了其中的10多起受贿指控,他说这些款物均是与他人合作投资的收益或是借款,根本不存在索要,也不承认构成犯罪。
调查发现,2007年8月,王社民为让一家私营企业达到融资、扩建的目的,发动全县干部职工给该企业集资3900万元。该企业为表“感谢”,给王社民送现金15万元。
王社民曾交代的借款三原则是:熟人关系;此人有经济实力;关键是他曾经给这些人帮过忙、办过事。面对事实,王社民承认有罪哭着说:“我辜负了党的培养、辜负了全县人民的厚望,我一定认真改造。”昨日,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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