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兑”潜规则撂倒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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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原院长郭生贵一审被判处死缓,成为近20多年北京法院系统落马级别最高的官员。
本报记者 邓益辉
11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原院长郭生贵放弃了上诉,服从一审的死缓判决。27岁就步入北京司法系统的他,在60岁时成为了近20多年来北京法院系统落马级别最高的官员。
1999年2月至2007年5月,短短8年时间,郭生贵敛财近800万元。10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一审判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原院长郭生贵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更值得关注的是,郭生贵受贿的主要来源,是给律师介绍案源并与之分成。一位资深的律师界人士告诉《法制周报》记者,业内将此现象称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勾兑”,而郭生贵案无疑揭开了这种司法潜规则的冰山一角。
曾是好院长
北京市一中院审理查明,郭生贵于1998年10月至2007年5月间利用职务之便利,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张某等10余人给予的财物及侵吞公款共计折合人民币797.28万元。事实上,通过给律师介绍案源,并与之分成,郭生贵便得到367万元的介绍费。
法院认定,郭生贵案均发生在其西城区法院任内,而其在调任西城区法院之前,一直被认为是一名办事得体、热情客气的学者型法院官员,口碑上佳。
1975年,中国法院系统初步开始恢复建制,并无法律科班背景的郭生贵开始参与法院重建工作。时任建国门派出所副所长的他被调至北京市东城区法院,担任民庭的审判员。
在此期间,郭生贵办理民事案件的能力得到认可,郭生贵很快从一名普通的民庭审判员,升任副庭长、庭长、副院长。“郭能言善辩,办理民事案件很有一套。”一知情人士如此评价郭生贵。
郭生贵在业务上的学识在业内也颇受称赞。据记者了解,1993年,已是东城区法院副院长的郭生贵与人合编了一本叫《怎样打赢民事官司:民事诉讼实务解答》的书。此外,他还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的函授等进修途径,最终获得了研究生学历。1996年1月,他出任东城区法院院长。
1998年,北京市基层法院院长对调。当年10月,郭生贵调任国家部委云集的西城区任职,并先后担任西城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院长等职务。此时,与之相熟的媒体记者印象中的郭生贵是一位“身材魁梧,还有些许书生气息。话不多,但热情好客,做事得体”的法院院长。
在这段被称为郭生贵事业黄金期的时光里,他遇到了在东城区法院实习的张汝平。此后的事实证明,这番相识为郭生贵日后的行为埋下了恶果。
第一笔贿款200万元
郭生贵所收的第一笔贿款便来自于日后成为法律工作者的张汝平,金额达到200万元。
法院的判决书显示,1999年至2002年间,经郭介绍,张汝平先后代理了西城区法院20余起诉讼案件。此后,郭生贵通过胞弟张凤海,先后十余次收到张汝平所送介绍费200万元。
《法制周报》记者了解到,张汝平在北京律师界小有名气,其曾作为被告代理律师,代理韩国奥林匹亚工业株式会社诉北京奥林匹亚热能设备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纠纷一案。而张在网上的公开简历称,自己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系,1991年开始在北京宜君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2003年张汝平成立了北京市平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并为中国民主建国会成员,政协北京市西城区委员。
当郭生贵调任西城区法院主政后不久,双方即开始合作。诉讼材料披露,张、郭交情深厚——宜君律师事务所于2000年解散,由郭出面介绍,张汝平来到北京市北方律所,以其名义继续开展业务。
至今,郭、张双方的分成比例亦不为外人所知。但自此开始,郭生贵的贪欲如同洪水冲垮了堤坝,一发而不可收拾。
其实,律师界将张汝平这种专门通过与法官“勾兑”办案的律师,戏谑地称作“公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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