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应该撤销的医院太平间,因一案件悬而未决迟迟不能关闭
本报讯(记者 邢阳 实习生 王岩) 昨日上午,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住院部楼外一胡同内,几名披麻戴孝的人正在准备葬礼,胡同两侧摆满了花圈。
据了解,2005年9月,我省殡葬改革要求县以上医院不允许再设太平间,为什么该医院还有太平间呢?
民政部门:多次下达整改决定书
该县民政局徐局长介绍,对于该太平间,民政局曾多次下达责令限期整改决定书。但该太平间承包者表示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待合同到期后,他肯定会关闭该太平间。“作为民政部门,强制执行的力度有限,所以,它一直存在到现在。这可能是吉林省惟一的一间设置在医院的太平间了。”徐局长说,“我们在北山附近成立了一个殡仪馆,设施条件都比较好。这个太平间没有存在的必要。”
民政部门对该医院下达的最近一份限期整改通知书,日期是2008年7月8日。
医院:多次与承包者进行沟通
该医院工作人员介绍,多年前医院与承包者签订了合同承包该太平间,接到民政部门关于取消医院太平间的通知后,院方曾多次与承包者沟通,但因为历史遗留问题,该太平间迟迟未能取消,让医院也很头疼。这个“历史遗留问题”是什么呢?
承包者:历史遗留问题未解决
“3年前,省民政厅下通知的时候,我就想把太平间关了,可有些问题实在由不得我啊!”该太平间承包者韩先生说,2003年,伊通县发生一起案件,警方确认,一辽宁籍女子服毒自杀。
案发后,警方将该女子的尸体送到这个太平间保存。但死者家属对警方调查结果有异议。“案件一直悬而未决,尸体就一直存在我这儿,已经5年半了。”韩先生说。
韩先生表示,从民政部门下达取消医院的太平间起,他多次找到相关部门,希望能将该女子的尸体送走,并且将冷冻保管费用结清,然后将太平间关闭,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我也想将这具尸体存到殡仪馆,但对方不接收。”韩先生说。
据称,韩先生与院方签订的合同在11月初已经到期,太平间也已经不再营业。对于昨天早晨的这场丧事,韩先生解释说:“那是一个朋友的亲属去世了,运到殡仪馆太远了,就临时存放在这了。”
存尸费用达到了100多万元
韩先生说:“由于尸体保存必须24小时冷冻,绝不能断电,冰柜我就用坏了4个,还修理过多次,算上这5年半的保存费用,总共有100多万元。”韩先生说,“我早就想把太平间关掉,到外地做点别的生意,可这笔钱结不清,并且太平间里还存着一具尸体,我这心也放不下啊!”
昨晚,韩先生打来电话称,县政府已经联系到他,让他下周一去商谈此事。“希望这次能把这件事解决了,也算了却了我的心事。”韩先生说。 这个太平间是要撤销的可她往哪儿安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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