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4岁时,妈妈离家出走,爸爸锒铛入狱,我成了吃着“百家饭”长大的孩子;5年后,我终于把妈妈盼回来了,这是一场没有微笑的团聚,只有无休止的争吵和频繁出口的“离婚”……
昨天(11月21日),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自诉案件:9岁的孩子小刚告母亲犯遗弃罪,要求追究母亲的刑事责任。
昨天的庭审中,小刚因年纪尚幼没有出庭,他的父亲王林作为监护人出庭应诉。小刚的母亲张翠翠家住茨坝街道办事处花渔沟村,父亲王林是上门女婿。1999年5月2日,生下儿子小刚。
2003年清明前一天,就在小刚4岁那年,张翠翠离家出走了。“清明前,我去山上挖蕨菜来卖,下午,王林回来了,问我要钱,我没有,他就辱骂我、打我,甚至拿刀威胁我,我怕了。清明头天晚上,乘他熟睡之际,我俏俏地离开了家,离开这个让我恐惧的地方。”
第二天,发现张翠翠不见后,王林立即让哥哥带人去找,王林的哥哥和一村民立即前往四川,再辗转重庆,终于找到了在工地打工的张翠翠。随后,他们将其带到火车站,准备一同回云南时,张翠翠以上厕所为名再次从火车站跑了。王林的哥哥找了一天无果,空手而归。
同年10月,王林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有期徒刑4年,身陷囹圄。妈妈爸爸的先后离开,小刚霎时间成了一个“孤儿”。他4岁的小生命,从此而改变。
4年来,小刚究竟是怎么度过的?爸爸妈妈所讲述的情况差异很大。小刚的姨妈和同村的大爹大叔们证实,张翠翠突然失踪后,王林入狱了,小刚就饥一顿饱一顿,成了流浪儿。“哪里有得么哪里吃,很可怜。”
王林说,作为孩子的母亲,你对孩子不管不顾,让他成为流浪儿,应当以遗弃罪论处。他说张翠翠之所以会离开家是因为跟别人居住在一起。整个庭审,没有任何的证据证实王林的这一说法。
在法庭上,张翠翠语气悲伤,说话断断续续,她不停地强调:“我是被逼的,忍无可忍。”张翠翠称,结婚后,王林不务正业,还经常对她进行辱骂、吵打。动不动就来问她要钱,除了恐惧,她对婚姻生活失去了信心。被逼无奈之下,想到了走。
张翠翠的代理人称,如果不是忍受了长期的家庭暴力,一个连出嫁都不愿意离开老家的张翠翠,不可能背井离乡度日如年,主观上她没有遗弃孩子的故意,也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宣判其无罪。
张翠翠是否构成遗弃罪?在这场情与理的争锋中,什么才是小刚最好的归属?法院将择日宣判。
诉状节选:“我想妈妈时,就拼命地哭”
我叫小刚,今年9岁。4岁时,妈妈离家出走,丢下了我,我想妈妈时,就拼命地哭,可是她一直没有出现。就在妈妈离开我一段时间后,爸爸也走了,他是被警察带走的,我不知道他去了什么地方,有人告诉我,爸爸去了一个很远很远的地方,没有人能找到他。
我两个亲人都离开了我,我不知道为什么。可当看见其他小朋友在爸爸妈妈怀里撒娇时,我的眼泪就扑簌扑簌往下掉。开始,我不知道我属于谁、该去哪里,有时候肚子很饿,就莫名其妙地哭上一顿。后来,我经常被带到大爹、姨妈、外公、外婆,还有一些好心的邻居家,他们给我盛饭,给我些好吃的。就这样,小朋友们都叫我“百家饭”。每到开学时,小朋友的爸爸妈妈就会和他们一起来报名,而我的旁边,外公佝偻着背,牵着我的手,有时候外婆也背着我偷偷地抹眼泪。我希望像其他孩子一样快乐无忧地生活,我想我的爸爸妈妈,特别特别想,我经常朝着天空喊:“爸爸妈妈,你们在哪里?”
5年过去了,今年,我9岁了,上小学4年级。突然有一天,我看见妈妈回来了,不是做梦吧?我冲了过去,哭着让她留下来,她的脸上有泪痕。我以为一家人可以团聚了,可我从他们嘴里听见“离婚”两个字,这是不是意味着,我将再次失去他们。
昨天,因为我,爸爸和妈妈走进了法院。我不知道,昨天对我的人生来说意味着什么,村里的大叔大婶们全去了。冥冥中我感觉到,这是一个很大很大的事,我不知道,我是应该爱我的爸爸妈妈,还是应该恨他们? (记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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