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马登顶的美国土壤
本刊记者 谢奕秋
奥巴马获胜后,从肯尼亚的村落到印尼的母校到中国广州的黑人酒吧间,都是一片欢腾声。美国现任黑人最高官员赖斯感慨地说:“改变其实是一直渐进发生的。美国上一任男性白人国务卿是12年前的事了,我想可能没有多少人留意这个。
的确,黑人奥巴马在白人社会的成功不是孤例,之前从马丁·路德·金到杰西·杰克逊,从鲍威尔到赖斯,都已经写下类似的美国故事。正是美国的土壤,让奥巴马的白人母亲敢于委身于一名早有妻室的黑人学生,诞下了他,让他在白人堆里成长,在不会滋长仇恨情绪的氛围中接受教育,最终跨越种族的藩篱,打破了政坛那块最高的天花板。
“政治梦工厂”
奥巴马的成功,具备天时地利人和的各方面因素,而其中之一,就是美国社会文化对少数族裔的日趋宽容,尤其是对待黑人时,还带有某种猎奇、忏悔和补偿的元素。
2007年末,由影帝丹泽尔·华盛顿执导的黑人题材影片《伟大辩手》,就以美国1940年代种族歧视背景下黑人学生辩手在激进黑人教授指导下挑战哈佛大学队的励志故事,完成了对黑人反压迫史的一次“温故知新”,不啻是对本届大选辩论的一轮“彩排”。
在好莱坞文化浸染的美国,左翼犹太人导演和黑人演员合作无间的趋势也促成了政治领域的“炭化”。如今美国屏幕上的很多总统都用黑人出演,摩根·弗里曼已是常客,丹尼斯·海斯伯特也因在《反恐24小时》中饰演帕尔默总统一举成名。既然黑人总统的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为何不在现实中创造一个呢?奥巴马的崛起,正是一个巨大的“政治梦工厂”的产物,其“导演”和“制片”,是在“白人演员”戈尔、克里连败两场后改弦易辙的民主党高层。在强大的政党营销机制下,所谓黑人总统的诞生,无非是“票房热卖”的结果。
得益于政治剧场效应,“黑白混血”的奥巴马在年轻人中愈发走红,这与流行美剧《越狱》主角迈克尔的扮演者文特沃斯·米勒因其堪称“八国联军”的复杂血统而广受追捧是一个道理。所不同的是,米勒受黑人父亲良好家教,高中毕业后顺利考进了普林斯顿大学,而单亲家庭长大的奥巴马则在美国东西岸几所不同的大学折腾,最后才上了哈佛。
奥巴马不断穿梭于亚非拉各地的跨文化、跨地域经历,大大丰富了他的传奇色彩。他有一个同母异父妹妹和一堆同父异母兄妹,这些人家庭团聚时好比在开“小型联合国会议”。人们倾向于相信奥巴马身上综合了非洲、中国、日本、马来及印度文化的元素,认为他会说印尼语本身就是一项证明。此外,他的恋爱史丝毫不比他的曾与两个白人女性结婚的父亲逊色,也使得众多的白人女性选民在表达她们的支持和爱慕时一点不感觉到障碍。
如同约翰·肯尼迪利用电视将自己塑造成政治新星一般,奥巴马也精于媒体包装术。他刻意把自己打扮成“肯尼迪第二”,不断提及肯尼迪幺弟、民主党资深参议员爱德华对自己的支持,暗示自己和前总统是哈佛校友,都做过参议员,都因在民主党大会上的精彩发言而一夜走红,也都写过很畅销的书。初选中希拉里曾以约翰·肯尼迪弟弟罗伯特1968年竞选总统途中遇刺比喻她与奥巴马的竞争存在变数,也被做成对希拉里不利的指控。
看到奥巴马民调全线飘红,麦凯恩阵营推广告讥刺说,明星帕里斯·希尔顿人气也高,却难堪大任。外界更谣传说,奥巴马这个肯尼亚卢奥族后裔是隐藏的穆斯林,他跟反越战激进分子艾尔斯之间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甚至他的夫人米歇尔“第一次为美国感到自豪”的演说词也被人拿来大做文章。但奥巴马通过一次次切割,把这些推得一干二净。
选战后期,不光是曾经的对手希拉里、爱德华兹,还有一大堆克林顿政府时期的官员和幕僚都应邀为奥巴马充当舞台背景,出道30余年的参议员拜登则甘为配角听候差遣,而布什政府调整下来的几名前阁员也瞅准时机为奥巴马背书,加上大小媒体的众声喧哗,一道炮制了这个“221年来最激动人心的美国神话”,也给世人播洒了超越种族、党派分歧的新政治变革的希望。摩洛哥《新闻杂志》编辑艾哈迈德·本切米斯就发挥想象说,奥巴马的中间名“侯赛因”很可能将帮助他在长期痛恨美国的阿拉伯普通民众心中产生共鸣。
基督教民权运动
把握美国种族融合的大趋势,栖身基督教民权运动的旗帜下,以实现马丁·路德·金博士“到首都兑现一张支票”的梦想为号召,是奥巴马成功的另一大助力。
2008年4月4日是金博士遇刺身亡40周年纪念日,而实际上围绕金博士“民权运动遗产”的话语权争夺早在年初就开始了。初选第二站新罕布什尔州投票前,希拉里曾表示金博士的种族平等梦想只是在约翰逊总统1964年签署《民权法》后才得以实现,但这立即遭来诽谤金博士的批评,指她暗示只有白人总统才能将黑人领袖的理想实现。奥巴马自然从中获益,他随后赢得了有三成黑人居民的南方第一初选州南卡罗来纳的初选。
奥巴马动员支持者去投票的渠道之一是黑人教堂。这些教堂长的有100多年历史,是当地黑人的主要社会活动场所。1964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马丁·路德·金就是黑人牧师家庭出身,他于1955年取得波士顿大学神学博士学位后,先在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布道,后与支持者组成了南方基督教领袖会议,领导开展了波澜壮阔的民权运动。
奥巴马当然知道信仰的动员功能。他从哥大本科毕业后到芝加哥做义工,目睹了教会对黑人的巨大影响力。为了组织黑人参与选举投票工作,他开始受洗,拜赖特牧师为心灵导师,并造访了多个教堂,模仿黑人牧师的演讲用词和语气,甚至以赖特布道的题目出版了他的新书《无畏的希望》。而此前他受母亲怀疑主义的影响,投身公共生活的意愿并不强烈,尤其他童年时就读雅加达穆斯林学校的经历,还被反对者当作了攻击的口实。
美国56%的居民信奉基督教新教,这已经融为盎格鲁-撒克逊文化的一部分。通过认同这一主流文化,奥巴马获取了大量基督徒的支持,不管是白人还是黑人。但与1984年就参加美国总统竞选的杰西·杰克逊牧师不同,奥巴马是以跨种族、跨宗教的姿态参选的,他没有煽动黑人对奴隶制和种族隔离的历史仇怨,也没有如佩林般诉诸上帝。
不可否认的是,经过40多年的政策性倾斜照顾,近4000万非洲裔已经上升为美国最具影响力的少数族群。虽然他们在财富上远不及520万人的犹太裔,在科技界几无建树,但在体育、娱乐、教育、出版等行业都有大量杰出代表。就政治参与而言,由于黑人比拉美裔和亚裔更早进入美国且更为抱团,对民权运动的勃兴厥功甚伟,再加上作为民主党铁杆支持者更容易影响选举,所以他们才能连续推出两位黑人国务卿和一位黑人总统,从而令6名犹太裔进入克林顿内阁的纪录相形逊色,也令在美国的250万华人自叹弗如。
1963年8月28日,马丁·路德·金博士在华盛顿广场的林肯纪念堂前发表了著名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当天,肯尼迪总统就邀请他到白宫作客。如今,奥巴马参议员不仅已经丈量好白宫的窗帘,而且就要带着妻女和宠物狗搬进去了。难怪麦凯恩在败选感言中称,一个世纪前西奥多·罗斯福邀请非洲裔美国教育家布克·华盛顿赴白宫共进晚餐,招致强烈反对,如今,奥巴马的胜出证明了这种“残酷、可怕的偏见”不复存在。
“60后”颠覆传统
社会文化的宽容和民权运动的旗帜,都不足以使奥巴马获得掀翻“党内老同志”希拉里的能量。他的撒手锏有三:一、代表年轻一代打出“改变”牌,发誓改变华盛顿的陈腐官僚作风;二、把承袭自4年前霍华德·迪安的网络筹款和宣传手法应用到极致;三、在通常不被作为选战重点的大学校园广招志愿者,打响美国政治史上最精密的地毯式选战。
作为1961年出生的“60后”,奥巴马是美国高等教育普及的一代人(他的父亲是哈佛大学经济学硕士,母亲后来拿到夏威夷大学的人类学博士)的产儿,他们的受教育水平远远高于历史上任何一代。在他们进入高中时,越战就已经打完,他们不需要像小布什和克林顿(两人同为1946年生人)所代表的“婴儿潮一代”那样,背上服兵役的负担或逃避服役的骂名;而当他们考上大学时,里根主义革命方兴未艾,即使坐在最左派的大学校园里,也能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新自由主义思潮;走上社会后,他们又是最早享用互联网科技的一代人。这些颠覆传统的特征,不少可以与“80后”无缝衔接。作为“60后”的代表,奥巴马也因此获得了30岁以下年轻人的普遍支持,他在这部分人中的支持率是麦凯恩的两倍。
自1971年第26次宪法修正案将选举权年龄降低至18岁,以及1972年麦戈文在竞选中打出反对越南战争旗帜以来,每次总统选举,人们都说年轻人的选票将会改变局势,将民主党候选人送入白宫,但这一点从未得到证实,直到“60后”奥巴马出现,激发了他们的投票热情。人们注意到,今年初选中参加投票的30岁以下人数比2000年和2004年增加了一倍,而大选出口民调显示,年轻选民在全体选民中的比例上升到18%。奥巴马在胜选演讲中谈到了他们:“(我们的竞选活动)从年轻人那里汲取了力量,他们拒绝接受认为他们这一代人冷漠的荒诞说法;他们离开家,离开亲人,从事报酬微薄、极其辛苦的工作。”
作为“前辈年轻人”,奥巴马在1996年被选入伊利诺伊州议会之前,身兼义工、教师、民权律师等多重身份;之后的8年间,他仍然坚持在芝加哥大学讲授宪法学,而该校“芝加哥学派”素以右翼经济观点闻名,再怎么看,奥巴马都不会不懂得保守派的经济思维。现实是,美国年轻人不满大学学费的激增,担忧毕业后起薪下降,恐惧经济危机加剧失业,希望政府能出手相助。奥巴马利用他们求变的心态,反复宣扬这场竞选是为了他们;麦凯恩不管这些,单单指责奥巴马为“美国国会最左的参议员”,未免有点失策。何况,美国政府9、10月救市时,芝大就有很多老师签名反对,但里根主义的信徒布什和伯南克都积极行动,麦凯恩最后也不得不投了赞成票——或许他早该这么做,以免被批评为教条主义。
谈及“60后”,或可比较一下全球现任知名领袖的年龄。穆加贝84岁、穆巴拉克80岁都还在当总统,应该是非洲和阿拉伯世界才有的现象。亚洲的首脑除了印度总理辛格76岁外,大都在70到50岁之间。欧洲和南北美洲的领袖相对年轻些,除了贝鲁斯科尼72岁、卢拉63岁外,大多集中在57到49岁之间。既然欧美领导人平均年龄50多,麦凯恩72就格外显老了。奥巴马47岁稍显年轻,不过布莱尔11年前当选英国首相、萨帕特罗4年前当选西班牙首相、卡尔德龙两年前当选墨西哥总统时都才44岁,俄总统梅德韦杰夫今年才43岁,而克林顿首次当选总统时也不过46岁,肯尼迪当选时更只有43岁,跟他们比起来,奥巴马不算最年轻的。
垂范世界的冲动
美国人要创造历史,本可以给希拉里或佩林机会,但欧洲民主制度下早有撒切尔夫人、默克尔、弗赖贝加(拉脱维亚前总统)等巾帼领袖产生,拉美也有几位左翼女总统,更不用说南亚和东南亚的娘子军团了——选择女性元首体现不出美国的开创性意义。而一个有着鲜明肤色差别的少数族裔上台,却是破天荒之举,不仅对美国而言,对世界同样如此。
勉强可以作比的,有法国总统萨科奇和秘鲁前总统藤森。萨科奇生于一个富裕的匈牙利逃亡贵族家庭,祖父是希腊犹太人,母亲是法国人。尽管萨科奇不会讲匈牙利语,也很少和匈牙利亲友联系,但他多次在竞选阵营中提及他的匈牙利血统。当然,法国和匈牙利都是欧洲白人国家,宗教文化上差异不大,匈牙利移民登顶的难度并不高。藤森是日本裔,其父亲是1920年从日本熊本贫穷的乡下飘洋过海到秘鲁的下层移民。藤森作为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农业专家,能在秘鲁总统府里披上绶带,很大程度上与秘鲁力图争取日本投资有关。
论及肤色不同,有必要提到秘鲁第一位土著人总统托莱多(2001~2006)。他是印第安人与白人混血儿,留美25年后才带着全家回到秘鲁。但秘鲁印第安人和印欧混血种人合占全国人口77%,诞生一名混血的土著人总统并不奇怪。另一个南美小国的土著人总统莫拉莱斯,是玻利维亚历史上第一位印第安人总统。他在印第安人占54%的国家上台也属正常。反过来说,这些国家人口居少数的欧洲白人后裔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才是不正常的。
若是祖籍在本国的少数民族政治家,则他们取得最高权力并不难,印度、前苏联、越南、泰国政坛都有这样的例子。部族众多的非洲国家则经常在国内上演诸如此类的闹剧。
由上可见,黑人当选美国总统的首创意义,不在于简单的移民、肤色或民族问题,而在于一个人口只占全国13%的传统上被压迫民族(同样是少数族群,天主教徒占美国人口28%,拉美裔占15%),如何能够让自身的一员获得被称为“WASP”的欧裔新教徒的认同。美国历史上只有肯尼迪这样一个非“WASP”的天主教徒当上了总统,犹太人也没有机会(麦凯恩的好友、戈尔2000年竞选总统时的搭档约瑟夫·利伯曼是第一个挑战总统职位的犹太裔,可惜在2004年初选中败给了克里),但奥巴马不仅替民主党延续了肯尼迪的神话,还替曾经被作为奴隶集体贩卖的非洲裔赢得了尊严,一些人更认为他就是新美国精神的化身。
奥巴马总统诞生后,人们尽情联想:德国能否出一个土耳其裔的总理?斯里兰卡能否出一个泰米尔人的总统?以色列会否诞生一名阿拉伯人总理?南非在废除种族隔离制度多年后,会否重新选出一位白人总统?这样的追问之前只能得到否定的回答,但以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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